檢定和校準有什麼區別?
反了!
檢定的結果是定性,確定儀器是否合格,結果只會有符合與不符合;
校準的結果是定量,確定儀器的校驗值是多少,再根據這個得出的數字來判斷儀器的符合性。
目的:
校準——自行確定監視及測量裝置量值是否準確。屬自下而上的量值溯源,評定示值誤差。
檢定——對計量特性進行強制性的全面評定。屬量值統一,檢定是否符合規定要求。屬自上而下的量值傳遞。
物件:
校準——除強制檢定之外的計量器具和測量裝置。
檢定——國家強制檢定:計量基準器;計量標準器;用於貿易結算、安全防護、醫療衛生、環境監測的工作計量七類共59種。
依據:
校準——校準規範或校準方法,可採用國家統一規定,也可由組織自己制定。
檢定——由國家授權的計量部門統一制定的檢定規程。
性質:
校準——不具有強制性,屬組織自願的溯源行為。
檢定——具有強制性,屬法制計量管理範疇的執法行為。
週期:
校準——由組織根據使用需要,自行確定,可以定期、不定期或使用前進行。
檢定——按我國法律規定的強制檢定週期實施。
方式:
校準——可以自校、外校或自校與外校結合。
檢定——只能在規定的檢定部門或經法定授權具備資格的組織進行。
內容:
校準——評定示值誤差。
檢定——對計量特性進行全面評定,包括評定量值誤差。
結論:
校準——不判定是否合格,只評定示值誤差。發出校準證書或校準報告。
檢定——依據檢定規程規定的量值誤差範圍,給出合格與不合格的判定。發給檢定合格證書。
法律效力:
校準——校準結論屬沒有法律效力的技術檔案。
檢定——檢定結論屬具有法律效力的檔案,作為計量器具或測量裝置檢定的法律依據。
校準:在規定條件下,用參考測量標準對測量儀器的特性進行賦值,並確定其示值誤差。依據校準規程,特殊情況下也可以自行規定。
校準報告:給出測量結果和示值誤差。
檢定:在規定條件下,確認測量裝置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有一定法制性,依據是檢定規程。
出具檢定報告:給出合格或等級。
但是對於企業來說,不管是檢定或校準,即使是檢定合格,也不能說是符合使用要求。
必須根據使用要求來確定使用什麼測量儀器。
。一個最基本的區分概念是:
校準的結果是定性,確定儀器是否合格,結果只會有符合與不符合;
檢定的結果是定量,確定儀器的校驗值是多少,再根據這個得出的數字來判斷儀器的符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