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四個子女中只有一個人收入超過5000,贍養父母減稅應該怎麼扣?
可以指定贍養人,但是需要書面協議。
如果也可以分攤,也是需要分攤協議。
目前實行的自願申報,你下個“個人所得稅APP”一看就知道。
這個問題,對這個大家庭來說,兄弟姐妹四個人只有一個人的收入超過起徵點5000元,我倒覺得不能搞平均,因為贍養老人免徵稅也只是扣除2000元的免徵稅額度,那就把這個額度由這個子女的工資中免徵吧。免徵的稅額,用來孝敬老人,或者在老人需要子女分攤費用時,這個子女多出點,不要太絕對了。正常情況下的兄弟姐妹關係本不應該斤斤計較,一般也都是條件好的在經濟上多孝敬老人一些,兄弟姐妹中間本來也都是互相幫助的,更何況是對父母老人呢。其他幾位的收入都沒有達到起徵點,說明都是低收入的。國家給的免徵額度用好用足,其他兄弟姐妹也不會有意見的,也就是少交點兒稅而已。朋友,您說是不是!如果以後再有人工資上來了,再協商是否分別扣除的問題。
首先父母贍養好,這是真的好!其次,超5000塊起徵點,想抵扣稅其實也少不了幾塊。第三,按暫時不太完善之暫定新規,可與兄弟姐妹籤協議,都由你處抵扣。最後,如果兄弟姐妹關係不暢,不要搞這種協議,杜絕臨了在贍養糾紛時被人拿協議說事,得不償失。
申報太麻煩,還不如國家把起徵點再提高
我們姊妹五個,其中三個人有工資,哥哥的工資低,就剩下我和小弟兩個,一人分攤1000元
不管怎樣,每一個最多隻能一月抵扣一千,你想抵扣一千還要兄弟幾個籤協議,太彆扭費事了,均攤2000吧,一共5個兄弟姐妹,一人一月抵400
我家就是如此。我家現在五兄妹,我最小。三個已經退休,退休工資不足5000都不需要扣稅,另一個在工作工資不高也不需要扣稅,就我工資需要扣。今天我和老公說,看能不能和哥哥姐姐們商量一下,寫個協議給我1000的額度,就不知道他們會不會答應,結果老公一下就潑冷水了,你家的哥哥們要是看見這樣的協議還以為你佔了他們多大便宜呢,還是算了吧,該交稅就交,省得麻煩。唉,鬱悶!
想想老公家三兄弟,一個在北京工資高,這裡的兩兄弟主動提出讓北京的報1000額度。到我家就變成了我都沒有把握他們會答應,也是悲哀啊。
如果贍養父母還要靠法律強制,真是國人的悲哀啊。還養孩子幹嘛啊。怎麼發展成這樣了人情冷漠,事不關己
贍養的是公婆或者岳父岳母,自己生身父母均已去逝,且只有自己的收入超過5000元,但是卻因為不是自己親生父母不能抵扣,尷尬!
4個人扣除總和為2000,可以4個人協商也可以父母指定,但是每人扣除最高不能超過1000。
根據實際情況,無論採用何用方式,這個超5000的人最多扣1000元,為了能扣1000元就不能按比例分攤,贍養人指定分攤或者協議分攤都可以,一個納稅年度不能改變。
居然不用考慮這個問題,減稅條件一個都用不上,也不需要,因為根本就達不到起徵點。
不知道是該高興不用這麼麻煩呢,還是該傷心給平均拖後腿了!
如果要交稅,說明收入高,兄弟姐妹可以協商,一個家庭還是和為貴,不要太過計較,家和萬事興!
那就按照你1000扣除啊!無論怎樣,多子女的,上限就是1000
自己幾個協議
姊妹四人,只有我一個人有工作,我一個人拿錢撫養父母,我也只能1000免稅?公平嗎?
超5000的這個人扣1000,不過需要四兄妹協商簽訂分攤協議。
有工資的扣1000,其他250。多簡單的事,以後有錢再調整
真的很抱歉,這個我不知道啊。
這二幹能減多少錢
可以父母指定分攤,你最多能分攤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