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時喪服分五服是什麼?使用者32321836079016122019-09-19 16:55:52

在喪禮中,晚輩給長輩穿孝主要是為了表示孝意和哀悼。這本來是出自周禮,是儒家的禮制,後來,又被人們引申成為亡人“免罪”。每個家族成員根據自己與死者的血緣關係,和當時社會所公認的形式來穿孝、戴孝,稱為“遵禮成服”。萊垍頭條

兩千年來,漢族的孝服雖然有穿承和變異,但仍然保持了原有的定製,基本上分為五等,即:斬榱(cui)、齊榱、大功、小功、緦(si)麻。萊垍頭條

第一等叫“斬榱”,是五服中最重要的一種。“榱”是指喪服中披於胸前的上衣,下衣則叫做裳。斬榱上衣下裳都用最粗的生麻布製成的,左右衣旁和下邊下縫,使斷處外露,以表示未經修飾,所以叫做斬榱。對“榱”的解釋,就是指不縫緝的意思。凡諸侯為天子、臣為君、男子及未嫁女為父母、媳對公婆、承重孫對祖父母、妻對夫,都要穿斬榱。條萊垍頭

次重孝服叫做“齊榱”,是用本色粗生麻布製成的。自此制以下的孝衣,凡剪斷處均可以收邊;下襬貼邊都在砸邊際。孫子、孫女為其祖父、祖母穿孝服;重子、重女為其曾祖父、曾祖母穿孝服;為高祖父、高祖母穿孝服均遵“齊榱”的禮制。孫子孝帽子上釘紅棉球,長孫釘一個,次孫釘兩個;餘者類推。孫子媳婦帶三花包頭,插一小紅福字。未出嫁、且未梳頭的孫女用長孝帶子在頭上圍一寬榱,結於頭後,餘頭下垂脊背,頭上亦插一小紅福字。孫子、孫女的孝袍子肩上釘有紅布一塊,有的剪成蝙蝠、有的剪成其它圖案。按亡人性別,男左女右。謂之“釘紅兒”。重孫子孝帽子上釘粉紅棉球,亦長孫釘一個,次孫釘兩個;餘者類推。孝袍子肩上釘有紅布兩塊,亦男左女右。謂之“釘雙補丁兒”。元孫肩上釘三個“釘丁兒”。頭條萊垍

“大功”是輕於“齊榱”的喪服,是用熟麻布製作的,質料比“齊榱”用料稍細。為伯叔父母、為堂兄弟、未嫁的堂姐妹、已嫁的姑、姐妹,以及已嫁女為母親、伯叔父、兄弟服喪都要穿這種“大功”喪服。垍頭條萊

“小功”是輕於“大功”的喪服,是用較細的熟麻布製作的。這種喪服是為從祖父母、堂伯叔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姐妹、兄弟之妻、從堂兄弟、未嫁從堂姐妹,和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服喪而穿的。萊垍頭條

最輕的孝服是“緦麻”,是用稍細的熟布做成的。現在大多用漂白的布做成。稱為“漂孝”。凡為曾祖父母、族伯父母、族兄弟姐妹、未嫁族姐妹,和外姓中為表兄弟、岳父母穿孝都用這個檔次。萊垍頭條

可見傳統禮儀是根據喪服的質料和穿喪服的時間長短,來體現血緣關係的尊與卑、親與疏的差異的。萊垍頭條

五服之外,古代還有一種更輕的服喪方式,叫“袒免”。在史籍中記載:朋友之間,如果親自前去奔喪,在靈堂或殯葬時也要披麻;如果在他鄉,那就“袒免”就可以了。袒,是袒露左肩;免,指不戴冠,用布帶縛髻。萊垍頭條

到了近現代的時候,中國的喪葬習俗受到西方的影響,喪服有了很大改變。通常是在告別死者、悼念亡魂時,左胸別一朵小黃花,左臂圍一塊黑紗。有些婦女死了親人在髮際插一朵白絨花。這些象徵的誌哀方式,比起古代喪服,要大大簡化了。萊垍頭條

誼有親疏,服有輕重,特錄《文公家禮五服圖暨大律纂修條例》萊垍頭條

“九族”在經學上的今文和古文兩種解說萊垍頭條

從漢代起,“九族”有經學上的今文和古文兩種解說,各有其社會、政治背景,分別從不同方面滿足統治者的需要。條萊垍頭

1、古文說。代表人物有孔安國、馬融和鄭玄。他們認為九族僅限於父宗,包括上自高祖下至玄孫的九代直系親屬。古文說構成了宗法倫理的基礎。唐、宋以後,九族古文說在國家法律中獲得正式確認,其中明、清兩代的律令規定,九族專指父宗。摩爾根《古代社會》第三編第二章也引述了九族古文說。《書。堯典》:“克明俊德,以親九族。”孔傳:“以睦高祖、玄孫之親。”《詩。王風。葛荔序》:“周室道衰,棄其九族焉。”鄭玄箋:“九族者,氫己上至高祖及玄孫之親。”參閱《元典章》卷三十“五服圖”、《明會要》卷一0二《喪服》“本宗九族五服圖”、《清律例》卷二《喪服圖》“本宗九族五服正服圖”。萊垍頭條

2、今文說。代表人物是許慎等。他們認為九族包括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今文說滿足了封建統治者利用血緣姻親關係實現對本階級及整個社會最大限度控制的需要。封建統治者在賞賜、懲罰、屠殺時是利用九族的今文說的。《漢書。高帝紀上》:”置宗正官以序九族。“唐王昌齡《箜篌引》詩:“九族分離作楚囚,深溪[寂寞弦苦幽。”元無名氏《賺蒯通》第四折:“律法有云:‘一人造反,九族全誅。’”參閱孫星衍《尚書今古文疏》。條萊垍頭

宗族萊垍頭條

宗族亦稱“家族”、“族”。指父系單系親屬集團,即以一成年男姓為中心(稱“宗子”或“族長”),按照父子相承的繼嗣原則上溯下延,這是宗族的主線。主線旁有若干支線,支線排列的次序根據與主線之間的血緣關係的遠近而決定。族內有家,因此族又是家庭的聯合體。家之父受制於族之宗子,即所謂“父,至尊也”,“大宗,尊之統也”。宗族是一單系結構,其世系是按男姓而非由男女兩姓共同排列的。宗族中的所有女姓都是男性的附庸,所謂“婦女有三從之義,無專門之道”。文明社會伊始,面對嚴酷的自然及社會的生存鬥爭,家族只能以較小的規模存在,有獨立生存能力的子、孫逐漸脫離父族另立宗族。春秋戰國以後,一個宗族所包含的人口往往可達幾千;魏、晉、隋、唐時,個別豪門大姓甚至有上萬人。《左傳。僖公二十四年》:“召穆公思周德之不類,故糾合宗族於成周而作詩。”《戰國策。韓策二》:“臣之仇,韓相韓傀。傀又韓君之季父也,宗族盛,兵衛設,臣使人刺人,終莫能就。”《爾雅。釋親》:“父之黨為宗族。”漢班固《白虎通。宗教》:“族者何也?族者湊也,聚也,謂恩愛相流湊也。上湊高祖,下至玄孫,一家有吉,百家聚之,合而為親,生相親愛死相哀痛,有會聚之道,故謂之族。”《漢書。韋玄成傳》:“宗族至吏二千石者十餘人。”《後漢書。天文志上》:“夷滅述妻宗族萬餘人以上。”唐蔣防《霍小玉傳》:“盧亦甲族也,嫁女於他門,聘財必以百萬為約,滿此數,義在不行。”《紅樓夢》第四回:“這他氏亦金陵名宦之女,父名李守中,曾為國子監祭酒。族中男女無有不誦詩讀書者。”萊垍頭條

族刑萊垍頭條

何謂族刑?一人犯罪,誅及家族,甚至整個宗族都被消滅,這就叫做族刑。秦始皇在下令焚書坑儒時曾謂“以古非今者族”,此“族”不是別的,正是滅族。當然,族刑的發明權,也並不屬於秦始皇;<史記。秦本紀>載,乃祖秦文公,早已幹過“夷(消滅、削平之意)三族”的勾當。<前漢書>二三卷謂:“秦用商鞅,連相坐之法,造參夷之誅”。所謂“參夷”,也就是誅三族。三族的範圍是什麼?據前人考訂,是指父母、兄弟、妻子。有秦一代,被誅三族者,歷歷可數。<史記。李斯傳>:“父子相哭,而夷三族。”李斯這位宰相的三族,都慘死於秦二世的屠刀之下。垍頭條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