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企業能有幾個排汙口需審批?西域春絲路2021-10-30 13:23:39

分為汙水排放口和雨水排放口。凡生產經營場所集中在一個地點的單位,原則上只允許設汙水和“清下水”排汙口各一個;生產經營場所不在同一地點的單位,每個地點原則上只允許設一個排汙口。

個別單位特殊原因,其汙染口設定需要超過允許數量的,須報經環保部門稽核同意。

雨水排放口沒有明確的數量限制,但接管時必須報經市政部門同意。但為了防止企業雨汙混合排放,要求企業儘量減少雨水排放口數量,並做好雨汙分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