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未抓到,沒破案.訴訟時效過期嗎?使用者22646291659508712020-02-27 14:51:03

立案後,沒有破案,沒有確定犯罪嫌疑人的案件,是不受追訴期的限制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八條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第八十九條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後罪之日起計算。擴充套件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八十七條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後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

犯罪嫌疑人未抓到,沒破案.訴訟時效過期嗎?使用者41133510497202021-09-03 22:45:07

犯罪嫌疑人沒抓到,追訴時效是不會過期的。我國《刑法》第八十八條規定: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後,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根據這一規定,犯罪嫌疑人除非死亡了,他在任何時候被抓獲,都是可以追究其刑事責任的,不受追訴時效期限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