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行政機關工作人員住房補貼標準是多少?使用者16313078251532522019-12-25 23:00:46

北京市級機關單位職工住房補貼面積標準(建築面積)按下列標準執行: 公務員:科級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級、25年(含)以上工齡的科員、辦事員70平方米;副處級、25年(含)以上工齡正、副科級80平方米;正處級90平方米;副局級105平方米;正局級120平方米。 機關工勤人員:技術工人中的初、中級工和25年以下工齡的普通工人60平方米;技術工人中的高階工、技師和25年(含)以上工齡的初中級工普通工人70平方米;技術工人中的高階技師80平方米。 需要強調的是,上述標準只是在計算市級機關職工住房補貼時所採用的標準,不是各單位分房標準,也不是領取住房補貼後購房的標準。 事業單位職工住房補貼面積標準由各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自行確定,財政部門核撥與財政有經費繳撥關係事業單位職工的住房補貼資金按統一面積標準執行,全額補助的事業單位由同級財政部門全額核撥,部分補助事業單位由同級財政部門按一定比例核撥。 核撥與財政有經費繳撥關係事業單位人員住房補貼面積標準為:職員:二級正120平方米;二級副105平方米;三級正90平方米;三級副80平方米;四級、25年(含)以上工齡的五級、六級職員70平方米;五級、六級職員60平方米。專業技術人員:正高105平方米;副高90平方米;中級70平方米;25年(含)以上工齡的初級師、士70平方米;25年以下工齡的初級師、士60平方米。工勤人員:高階技師80平方米;高階工、技師、25年(含)以上工齡的中級技術工人、普通工人70平方米;25年以下工齡的初、中級技術工人、普通工人6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