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亂停車致救護車耽擱15分鐘,中年男子送醫途中停止呼吸,誰該為此承擔責任?你怎麼看?小小葡萄皮2018-07-03 07:18:35

違停者和物業管理同責!誰也不能推責!

小區亂停車致救護車耽擱15分鐘,中年男子送醫途中停止呼吸,誰該為此承擔責任?你怎麼看?碧翰烽2018-07-03 22:26:53

小區亂停車致救護車耽擱15分鐘,中年男子送醫途中停止呼吸,誰該為此承擔責任?你怎麼看?

發生這樣的事情,的確讓人很是傷心的。

首先,我以為要搞清楚中年男子去世的主要原因。也就是說,這次的去世與時間的耽誤有沒有關係,或者是關係有多大。

如果有關係的話,那麼有關方面的部分責任就值得考慮了。

一是亂停車主的責任,是需要承擔的,恐怕要負責一定的賠償。因為你的亂停車直接導致了時間的耽誤,當人突發疾病的時候,時間就是生命,特別是那些急性病,更是如此。

二是作為小區物業,也存在管理不到位的地方。對於小區的管理,車輛是一個重要方面,不能造成對於他人通行的障礙。如果別人亂停車的時候,是要進行阻止,或者有其它應急措施的。

所以,小區物業也需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三是作為去世中年男子的妻子,要想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可以透過法院訴訟的方式來予以解決。最終亂停車的車主和小區物業有沒有責任,該承擔多大的責任,還得要靠法律的決斷。

小區亂停車致救護車耽擱15分鐘,中年男子送醫途中停止呼吸,誰該為此承擔責任?你怎麼看?珞珈社2018-07-03 23:14:04

首先,阻礙救護車,需要承擔治安處罰或者治安交通處罰,情節嚴重的需要根據具體情況予以追究其刑事責任。

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訊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

但是近年來阻礙救援車輛的事件屢屢發生,雖然有些被治安處罰,有些被交通處罰,在一些大城市我們會經常看到救護車或者警車鳴笛但前面行駛車輛總是有些不讓行,對於這種現象,各地處罰方式都不同,並沒有形成一個具體的處理方法。

俗話說時間就是生命,對於病人來說,一分鐘或許就是生命的轉折,而題主敘述說近日武漢經濟開發區金荷花園小區張女士丈夫早上突發疾病,張女士緊急撥打了120,救護車緊急接上病人後在小區一拐彎處一小車擋道無法掉頭整整十五分鐘,最終張女士丈夫因為未得到緊急搶救而死亡,張女士對於丈夫的死亡耿耿於懷。

小區亂停車致救護車耽擱15分鐘,中年男子送醫途中停止呼吸,誰該為此承擔責任?你怎麼看?

其實耽誤緊急救援擋路小車是造成病人身亡的部分責任,其次就是小區的管理制度不健全,對於小區車輛停放沒有一個合理的管理,致使亂停車,尤其是堵住小區主要出入口,這一現象對於張女士丈夫的去世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生命垂危的時候,最寶貴的無疑就是搶救時間,堵住了生命救援,耽擱救援時間,首先從道德來說就是不可原諒的,其次,從法律角度來說,也有不可推卸的法律責任。

在此告誡有車的朋友們,一定要規範停車,不能在影響交通出行的路段停車,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小區亂停車致救護車耽擱15分鐘,中年男子送醫途中停止呼吸,誰該為此承擔責任?你怎麼看?美小發2018-07-04 11:19:46

謝謝樓主邀請 根據相關規定要承擔法律責任。還有就是小區管理不規範,物業對亂停車沒有進行負責,車主對亂停車阻礙道路並不在乎。個人感覺小區要付一半責任 。發生了此時亂停車的車主一定會引以為戒。希望廣大車主以後不要亂停車,不但妨礙交通 也展示了個人素質底下。

小區亂停車致救護車耽擱15分鐘,中年男子送醫途中停止呼吸,誰該為此承擔責任?你怎麼看?使用者19684306467672018-07-03 12:07:27

小區管理對亂停車很頭疼,管:1。需要相關部門配合,管理處沒有執法權,大家都知道這一點所以可以聽而不聞、視而不見,事沒攤到自己就行怎麼都是老子有理(業主),2。別聽事攤倒自己身上,您弄死物業也是有理(律師這麼說)的。3。隨便亂停而且不按要求車內留移車電話(業主的私人電話概不告知),即便保安當面勸阻也照停(能奈我何)。不管:管理處是服務於業主的必須管:1。有無管理的痕跡,既張貼相關禁停標識或車雨刮上有移車通知等(或相關影片)證明,有責主要責任在車主。可走法律程式索賠。2。有無積極配合行為證明,既 管理處協調移車及現場排程……,有責管理處盡責不能負全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