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只要有一處廣場舞,就會攪的整個公園和四鄰不安,讓多數人極度反感,應該禁止嗎?環球圍觀2019-02-17 19:27:15

這確實是一個嚴重存在,且又不被重視的問題。

曾經有人說,廣場舞是中國社會的一大毒瘤。這種說法隨著時間的檢驗,事實並不為過。首先,公園的概念,顧名思義是公共園林,共共場所,是全體民眾共同享有的休閒空間。而廣場舞佔用公共場地,且高分貝播放音樂而產生巨大噪音,不但騷擾了公園所有做其他活動的人,也騷擾了周邊居民,這是極端自私且沒有公共道德的行為。而任何只顧自己不顧別人的自私行為都應該被禁止。曾經有報道,有中國大媽在國外公共場地組織廣場舞而被禁止甚至被捕的事嗎?雖不能說是大快人心,也說明了在公共場合騷擾別人,不但是被禁止的也是違法的。

其次,廣場舞是一種群眾健身活動,但是絕不是所有人的活動,群眾健身活動的形式有很多種。筆者曾經在北京各大公園做過調查,參與跳廣場舞的人數基本不到同時在公園裡跑步,快走和做其他活動人數的二十分之一。但是廣場舞巨大的高分貝音樂卻波及到了所有人,很多人為了不被騷擾不得不戴上耳機來躲避騷擾,有的乾脆選擇遠開公園;而居住在公園周邊的居民,幾乎家家日日不堪其擾,卻沒有辦法因為沒有人去禁止和規範。這說明,廣場舞已經構成了嚴重擾民,少數人的廣場舞影響了多數人正常的活動,以多次致發生過要求安靜的居民和廣場舞者的各種各樣衝突事件。這是一個嚴重且至今沒有被重視的問題。

第三,對參與跳廣場舞的人,多數人也都是給與了足夠的理解甚至是隱忍至今。廣場舞者也有自己的說辭,比如,跳舞健身是我們的權利,沒人可以干涉。這話不錯,這是她們的權利。但是公園裡其他的多數人和周邊居民也同樣享有安靜和不被騷擾的權利。當高分貝的廣場舞音樂,對其他人聽覺和視覺產生了事實上的強迫性接受,就構成了騷擾,也就構成了違反公共道德,乃至違法的行為。

第四,廣場舞到底該不該禁止,自然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但是說禁止也不是聳人聽聞,畢竟公共道德是全社會都必須遵守的行為。中國目前正在構建和諧社會,提倡包容,提倡和理解。但是,和諧絕不是單方面的包容,而是互相的包容。那些呼籲社會包容廣場舞,包容退休大媽的聲音裡,是否想過廣場舞者也應該包容多數人的感受?社會是平等的,老人和小孩,中年和青年,在公共道德和公共秩序年前沒有不特殊,都必須共同遵守。

第五,其實,少數人的健身活動,為何不能把音樂聲音放到最低?跳舞的人能聽到就可以,不可以嗎?為何非要震耳欲聾到每個角落?所以,說禁止廣場舞或許為時尚早,但是禁止高分貝噪音和限制最高音量因該是完全可行的。至於佔用公共場地,也要有個時間限制,這些本來是用自律和公共道德意識就可以做到的事情,如果我們的公共道德水平還不能達到這個高度,那立法也是應該考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