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佔用城市的地下空間需要不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如果繳納會不會促進地鐵執行速度的發展?每天來一段子2018-11-15 13:34:32

地鐵屬於公共設施,目的也是為了方便大眾出行,如果收取土地出讓金,勢必會增加地鐵的成本,到最後還是大眾來買單,況且地鐵佔用的是地下空間,又沒給地上造成什麼損失,可以適當的補償一點,但沒必要收取高額的土地出讓金。

地鐵佔用城市的地下空間需要不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如果繳納會不會促進地鐵執行速度的發展?鞅論財經2018-11-15 14:47:01

各大城市的地鐵是以地鐵公司或PPP專案的方式運作的,我國目前100%的地鐵城市執行是虧本的,能夠有盈餘的線路也是少之又少。據統計只有香港地鐵是盈利的,可盈利的重要收入來源也不是在於地鐵執行本身,而是在於地鐵的上蓋物業。

不需要地下空間進行拍賣來增加地鐵成本,只要地方不對地鐵進行財政補貼,那麼就可以讓大部分地鐵專案瞬間倒閉!

地鐵佔用城市的地下空間需要不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如果繳納會不會促進地鐵執行速度的發展?

現在透過PPP運作的地鐵專案,地方政府必須先支付進行各區域的拆遷安置費用和工作,並進行地鐵站的建設和隧道的土建,有些還有包括站臺的裝修。這樣一個每公里4-6億的地鐵專案,地方前投入1/2~2/3的成本。

餘下的只有1/3-1/2左右的部分裝修工程、地鐵安裝工程、智慧化工程、地鐵車輛工程,還有地鐵的軟體系統、管理系統、人員培訓、人員配置這些工作。而這些才是可以吸引到PPP專案的投資方來參與地鐵的執行。也才可能會出現專案的盈利。前期一半以上的投資是透過財政政府或政府貸款融資。

總之,地鐵運作是根本不太可能盈利的,只有當財政支付了一半以上的投入,剩餘的投入才能夠透過PPP或地鐵公司的方式盈利。

那麼,地鐵既然不盈利又為什麼各個城市都爭著想進去呢?

地鐵的效益不至於地鐵的本身,而在於更大範圍內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經濟效益

從經濟效益上來看。大家有沒有發現,地鐵在設計時往往不是直線的,而是在市中心的人口聚集區域和市郊的人口稀少區域穿梭。

市中心的集聚區是因為沒有更大的土地空間,集聚區也是必要條件。而市郊的人口稀少區域更便於地鐵上蓋周邊的土地徵收,獲取大量的土地收益。

而這些收益再反哺給地鐵,這樣不斷地地鐵建設,不斷地增加上蓋周邊土地收益,在城市人口擴張的過程中,實現良性互動達到城市發展的目的。

社會效益

另外一個原因,地鐵的建設具有很大的社會效益。地鐵就是城市的形象,更是城市的標籤。尤其是達到十條以上的形成地鐵網路的城市,不僅居民出行非常方便、還可以形成公共交通出行,對城市的發展帶來了非常好的正效益。

因此、地鐵的本身未必可以賺錢,也不要想透過建造地鐵去賺錢,更不可能還想透過拍賣地下空間增加政府收入的想法。地鐵的投入透過財政的補助,更高效快捷地發展城市地鐵。在城市發展過程中去獲得地鐵帶來的回報。

地鐵佔用城市的地下空間需要不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如果繳納會不會促進地鐵執行速度的發展?開弓的箭8542018-11-15 15:07:59

地鐵屬於公共交通,為大眾出行提供方便。由國家規劃和投資,土地屬於國家,國家修地鐵都是有規劃,因為是便民工程,所以不會影響群眾生活。我們也是國家的一份子,為了國家的欣榮昌盛有時候也會做出一些小犧牲,比如拆遷離開自己生活大半輩子的地方,不過國家也會補償你哦!呵呵!所以個人還是挺支援的,因為我們生逢一個燦爛的時代!

地鐵佔用城市的地下空間需要不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如果繳納會不會促進地鐵執行速度的發展?坦率的摩托2018-11-15 15:57:20

都說現在地鐵建設成本高,缺少政府的補貼根本不可能贏利,這的確是現在的現狀和現實。但應不應該有,這個給地鐵是否贏利應該是兩個概念的問題,如同拆遷安置和土地出讓金一樣,政府可以減免,但不等於說這個費用就不存在了,同樣的道理,這個費用你仍然可以減免掉,但是否存在,則需要國土資源部部門從我國土地、空間的立法依據方面研究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