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假設偷換人生成立且因年代久遠證據不足,郭威親生父母和養父母將更加對立,郭威心裡明白事情的真偽,還是要顧及養父母的養育之恩,但心存間隙,漸行漸遠,會逐漸親近親生父母...
杜偷換孩子完全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拐騙兒童罪指以欺騙,引誘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滿14週歲的男,女兒童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行為...
當然我也並非覺得杜新枝是絕對無辜的,她的有些行為改證明,解除安裝電話卡確實讓人生疑,也讓人氣憤,但最終這些事情是否與偷換相關,尚需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