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我認為不需要為六百塊錢耿耿於懷,因為當時你為對方隨禮六百塊錢的時候,你認為是很有必要,也覺得隨禮六百塊錢很是值得,完全符合你當時當刻的心情和你們的友誼,如今你結婚對方人也不到禮也不隨,說明你們的友誼緣分已盡,既然緣分已盡,你非要糾結那...
4【職場江湖人】的觀點是:同事結婚,領導讓你代為隨禮一千塊錢,結果幾個月也沒有提,我認為有兩種可能,第一領導忘記了,領導事情多嗎,那天他想起來肯定是會還給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