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1993年修訂)要求:需要辦理的公文,文秘部門應當及時提出擬辦意見送領導人批示,或者交有關部門辦理...
二、發文辦理指以本機關名義制發公文的過程,包括草擬、稽核、簽發、複核、繕印、用印、登記、分發等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