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立據為證的事比較普遍,目的是留下備查的依據,有些事隨著時間的流逝,很容易忘記,就需要當事人立個字據,以備後查...
看自己經濟狀況,如果有錢給就給了,治病救命的錢,還不還無所謂,你表哥若治不好還怎麼要,治病錢借出去就本著不讓還的態度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