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做好殘缺人民幣的兌換工作,防止在兌換過程中發生多兌或少兌等業務差錯,以保護國家財產不受損失和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特作如下規定:1.對缺去之部分沒有另行拼湊多換可能的票券,可從寬掌握兌換:缺少四分之一的兌換全額...
辦法規定,凡殘缺人民幣屬於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持向中國人民銀行照全額兌換:一、票面殘缺不超過1/5,其餘部分的圖案、文字能照原樣連線者...
(一)能辨別面額,票面剩餘四分之三(含四分之三)以上,其圖案、文字能按原樣連線的殘缺、汙損人民幣,金融機構應向持有人按原面額全額兌換...
能辨別面額,票面剩餘四分之三(比原來銀行要求的五分之四的限度放寬了)以上,圖案、文字能按原樣連線的殘缺汙損人民幣,金融機構按原面額全額兌換...
兌換一半能辨別面額、票面剩餘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三以下,其圖案、文字能按原樣連線的殘缺、汙損人民幣,可按原面額的一半兌換...
可兌換殘缺人民幣1、凡殘缺人民幣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應持向銀行營業機構全額兌換: 票面殘缺不超過1/5,其餘部分的圖案、文字能照樣連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