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地方官品階從一品:總督(加尚書銜)正二品:各省總督從二品:巡撫、布政使司布政使正三品:順天府府尹、奉天府府尹、按察使司按察使從三品:都轉鹽運使司運使正四品:順天府丞、奉天府丞、各省守巡道員、從四品:知府、土知府、鹽運使司運同正五品:同知...
清朝的地方行政機構一般可分為省、府(州、廳)、縣三級:省最高軍政長官為總督、巡撫...
(又稱道員)在清朝,根據清代的官階制度:道員(道臺)是省(巡撫、總督)與府(知府)之間的地方長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