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力警鈴的使用要求?MFing7802019-06-25 15:08:18

根據《自動噴水滅火系統》(GB50084-2001)6。2。8:

水力警鈴的工作壓力不應小於0。05Mpa,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設在有人值班的地點附近;

2與報警閥連線的管道,其管徑應為20mm,總長不宜大於20m。安裝及驗收:

水力警鈴應安裝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附近的外牆上,且應安裝檢修、測試用的閥門。水力警鈴和報警閥的連線應採用熱鍍鋅鋼管,當鍍鋅鋼管的公稱直徑為20mm時,其長度不宜大於20m;安裝後的水力警鈴啟動時,警鈴聲強度應不小於70dB。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查方法:觀察檢查、尺量檢查和開啟閥門放水,水力警鈴啟動後檢查壓力錶的數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