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盞桅燈一盞兩盞舷燈是什麼船?海闊天空6655625612021-04-21 16:17:14

一盞桅燈一盞兩盞舷燈是什麼船?船的航行燈用於顯示船舶航行或停泊狀態的,可表示夜間本船的航行方向和本船的大小。一切航行於海洋、江河、湖泊的船舶必須嚴格按照我國《海輪訊號裝置規範》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避碰規則》(1991)(交通部令[1991]30號釋出交海發[2003]357號修改)所規定的數量和型別裝置各種航行燈。航行燈包括:桅燈、舷燈、尾燈、船首燈、環照燈、閃光燈及桅頂燈等。其中佈置的要求如下:桅頂:安置在船舶的桅杆上方或者首尾中心線上方的號燈,在225度的水平弧內顯示不間斷的燈光,其裝置要使燈光從船舶的正前方到每一舷正橫後22。5度內顯示。舷燈:安置在船舶最高甲板左右兩側的左舷的紅光燈和右舷的綠光燈,各自在112。5度的水平弧內顯示不間斷的燈光,其裝置要使燈光從船舶的正前方到各自一舷的正橫後22。5度內分別顯示。舷燈遮板向燈面,應當塗以無光黑漆。遮板的高度至少等於燈高。船舶長度為80米以上的駁船,應當在船首、尾部分別設定紅、綠光舷燈。尾燈:安置在船尾正中的白光燈。在135度的水平弧內顯示不間斷的燈光,其裝置要使燈光從船舶的正後方到每一舷67。5度內顯示。桅燈的高度應當儘可能與舷燈保持水平,但不得高出舷燈。船首燈:是指安置在被頂推駁船首的一盞白光燈,在180度的水平弧內顯示不間斷的燈光,其裝置要使燈光從船舶的正前方到每一舷90度內顯示,但不得高於舷燈。環照燈:360度的水平弧內顯示不間斷燈光的號燈。紅綠閃光燈:是安裝在舷燈上方左紅、右綠的閃光環照燈,其頻率為每分鐘50至70閃次。船舶長度小於12米的機動船也可以用紅綠光水電筒代替紅、綠閃光燈,但應當保持燈光明亮,顏色清晰分明。黃閃燈光:安置在快速船桅杆上的黃閃光環照燈,其頻率為每分鐘50至70閃次。紅綠光併合燈:安裝在桅燈的位置,分別從船舶的正前方到左舷正橫後22。5度內顯示紅光,到右舷正橫後22。5度內顯示綠光,從船舶的正後方到每弦67。5度內顯示白光的併合燈。桅頂燈:也稱“錨燈”。白光,裝於桅杆頂端。水平照射角度360度,環照。有關號燈的各條規定從日落到日出期間都應當遵守。在白天能見度不良的情況下也可以顯示有關號燈。在顯示號燈的時間內,凡是可能與規定號燈相混淆或者減弱其顯示效能的燈光,均不得顯示。號燈應當顯示在最易見處,並符合內河避碰規則的技術要求,除內河避碰另有規定外,幾個號燈,號型組成一組時,均應當垂直顯示。在航的機動船、船隊、工程船、海巡艇、航標艇、危險貨船應按下列要求顯示船舶號燈。一、 在航的機動船除另有規定外,機動船單船在航時,應當顯示白光桅燈一盞,紅綠光舷燈各一盞,白光尾燈一盞。船舶長度為50米以上的機動船,還應當在後桅顯示另一盞白光桅燈;除快艇船外,船舶長度小於12米的機動船,條件不具備時,可以顯示白光環照燈一盞和紅、綠併合燈一盞,也可以顯示紅白綠光三色燈一盞,以代替上述規定的號燈。下列船舶在航時,除顯示前面規定的號燈外,還應當:1、快速船白天和夜間均顯示黃閃光燈一盞。2、限於吃水的海船夜間顯示紅光環照燈三盞,白天懸掛圓柱形號型一個。3、橫江渡輪夜間在桅杆的橫衍兩端顯示綠光環照燈各一盞,白天在桅杆橫衍的一側懸掛雙箭頭號型一個。二、在航的船隊1、拖輪除顯示舷燈,尾燈外,還應當按拖帶形式顯示;(1)吊拖或者吊拖右燈推船舶時,顯示白光桅燈兩盞。(2)頂推船舶、排筏時,顯示白光桅燈三盞。拖輪顯示上述號燈有困難時,可以改在船隊中最適宜的船舶上顯示。(3)吊拖排筏時,顯示自、綠、白光桅燈各一盞。(4)吊拖船舶、排筏的拖輪,為便於被吊拖船舶或者排筏操舵,也可以在煙囪或者桅的後面,高於尾燈的位置顯示另一盞白光燈,但燈光不得在正橫以前顯露。2、被吊拖、頂推的船舶或者排筏在航時,應當顯示下列號燈(1)被吊拖、頂推的船舶應當顯示紅、綠光舷燈。被編組為多排數列式隊形時,應當在最左邊的一列船舶只顯示紅光舷燈,在最右邊的一列船舶只顯示綠光舷燈。頂推船隊中最前一艘船的船首,應當顯示自光船首燈一盞,其燈光不得在正橫後顯露。被頂推船的船尾超過拖輪船首時,還應當顯示白光尾燈。吊拖船隊最後一排船應當顯示白光尾燈。(2)船舶長度為滿30米的船舶被吊拖為單排一列式時,每艘船可以顯示白光環照燈一盞以代替紅、綠光舷燈。(3)人力船、帆船、物體在被吊拖、頂推時,應當顯示白光環照燈一盞,被頂推時燈光不得在正橫後顯露。當編組為多排數列式時,則在左、右最外一列顯示。(4)排筏被吊拖時,應當在排筏四角高出排面至少一米處顯示白光燈一盞;被頂推時,在排首兩角高出排面至少一米處顯示白光燈各一盞,其他燈光不得在正橫後顯露。三、 工程船工程船未進入工地或者已撤出工地時,應當顯示一般船舶規定的訊號。進入工地時,應當顯示下列號燈、號型;1、工程船在工地其位置固定時,夜間顯示環照燈三盞,其連線構成尖端向上的等邊三角形,三角形頂端為紅光環照燈,底邊兩端,通航的一側為白光環照燈,不通航的一側為紅光環照燈。白天在桅杆橫行兩端各懸掛號型一個,通航的一側為圓球,不通航的一側為十字號型。2、自航工程船在航施工時,除顯示機動船在航號燈外。夜間顯示紅、白、紅光環照燈一盞,白天懸掛圓環、菱形、圓球號型各一個,被拖輪拖帶的工程船在航施工時,除按第二十九條規定顯示號燈外,還應當顯示與自航船在航施工時相同的號燈、號型。2、工程船所伸出的排泥管,應當在管頭和管尾並每隔50米距離,顯示白光環照燈一盞。船舶有潛水員在水下作業時,夜間應當顯示紅光環照一盞,白天懸掛“A”字訊號旗一面。四、 海巡艇和航標艇海巡艇執行公務時,夜間應當顯示舷燈、尾燈和紅閃光旋轉燈一盞。航標艇在航時,夜間應當顯示舷燈、尾燈和綠光環照燈兩盞;停泊時顯示綠光環照燈兩盞。五、 危險運輸船裝運易爆、易燃、劇毒、放射性危險貨物的船舶在停泊、裝卸及航行中,除顯示為一般船舶的訊號外,夜間還應當在桅杆的橫衍處顯示紅光環照燈一盞,白天懸掛“B”字訊號旗一面。同時,彭高工強調,船員應對船舶航行燈應定期進行檢查,檢查方法有:1、航行燈、訊號燈的設定應符合規定2、航行燈控制箱由兩路電源供電。其中一路必須由主配電板或應急配電板供電,兩路電源轉換開關應設在控制箱上。3、主電源採用蓄電池時,可只設一路電源。4、航行燈控制箱應設有每隻航行燈發出故障的聲光報警訊號裝置。對小型船舶、航行燈、訊號燈由同一只控制箱控制時,允許只設光報警訊號。5、每隻航行燈(在控制箱上)應設有單獨的控制開關、熔斷器和開閉指示裝置,並應設有銘牌或標誌。6、訊號燈由設在駕駛室的訊號燈控制箱進行集中控制和保護。7、對無人駁船、非自航工程船、躉船等其他無人駕駛的船舶,其訊號燈控制箱允許設定在值班或便於管理的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