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投訴村裡的電工?使用者40370572262259832020-07-18 18:40:25

我國《電力法》明確規定,第四十四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電費中加收其他費用。 第六十六條 違反本法規定,未按照國家核准的電價和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向用戶計收電費、超越權限制定電價或者在電費中加收其他費用的,由物價行政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責令返還違法收取的費用,可以並處違法收取費用五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對有關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第七十三條電力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翫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對於農村電工亂收費的問題,可以向當地鄉鎮黨委政府投訴舉報,也可直接向當地電管部門和物價部門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