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滿釋放人員受到歧視可以投訴嗎?政商觀察者2021-03-07 18:25:40

刑滿釋放人員受到歧視可以投訴嗎?

問題解答:

我個人認為刑滿釋放人員一旦遭到就業歧視,名譽歧視等,都有權利依法維權,可以向有關部門進行投訴,也可以依法採取訴訟的方式依法維權。

有人看到這個答案以後,肯定會覺得我又在異想天開了,甚至還有的人認為刑滿釋放人員就應該遭到歧視,畢竟這是其違法犯罪的結果而已。

我個人一直固執地認為,刑滿釋放人員既然已經服刑結束,其就已經為自己曾經的“罪孽”買單,而服刑的過程就是一個贖罪的過程。既然已經出獄,那麼就應該享有和其他公民一樣平等的權利,不應該被歧視,更不應該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同時,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歧視刑滿釋放人員,就是違反法律的一種行為。因為我國法律保障刑滿釋放人員依法享有與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

法律依據:

《監獄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對刑滿釋放人員,當地人民政府幫助其安置生活。

刑滿釋放人員喪失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和基本生活來源的,由當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濟。

第三十八條規定, 刑滿釋放人員依法享有與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

延伸解讀:

目前有些政策對刑滿釋放人員是非常不公平的,甚至是非法歧視。例如“政審”制度,就讓一些服刑人員的子女非常尷尬,在徵兵,公務員錄用等諸多方面都遭到不公平的對待,這是有失公平原則的。父母犯法與子女何干呢?

禍不及家人,如果因為特殊工作的任職需要,可以對刑滿釋放人員本人作出一些強制性的約束,這也無可厚非。但是,子女近親是無罪的呀!

同時,除了一些特殊的工作崗位,有一些強制要求以外,還有一些政策之外的用人單位也在興風作浪,亂用自主用人權,亂用“政審制度”,在招聘時公然拒絕刑滿釋放人員,這其實就是歧視了,甚至就是公開的違法行為。

刑滿釋放人員受到歧視可以投訴嗎?麻衣一螞蟻2021-03-01 12:27:32

任何事你覺得不滿都可以投訴。但是作為成年人,投訴後想要得到多大的效果自己應該有個理性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