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天然林是否可以流轉?使用者70136598722021-06-08 14:52:53

可以流轉,國家林業局規範集體林權流轉:權屬有爭議 不得流轉,沒有爭義可按集體天然林流轉程式進行

為確保集體林權流轉順暢,避免各種流轉“亂象”,近日國家林業局出臺《關於規範集體林權流轉市場執行的意見》。

家庭承包林地以轉讓方式流轉,流入方須是從事農業經營農戶

《意見》明確,集體林權流轉是指在不改變林地所有權和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林權權利人將其擁有的集體林地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依法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他人的行為,不包括依法徵收致使林地經營權發生轉移的情形。區劃界定為公益林的林地、林木暫不進行轉讓,允許以轉包、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轉。權屬不清或有爭議、應取得而未依法取得林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未依法取得抵押權人或共有權人同意等情況下的林權不得流轉。林權流轉應堅持依法、自願、有償和林地林用及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

《意見》提出,對家庭承包林地,以轉讓方式流轉的,流入方必須是從事農業生產經營的農戶,原則上應在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進行且需經發包方同意;以其他形式流轉的,應當依法報發包方備案。

集體統一經營管理的林地經營權和林木所有權流轉的,流轉方案應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提前公示,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同意,採取招標、拍賣或公開協商等方式流轉;流轉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的,要事先報鄉(鎮)政府批准。林權再次流轉的,應按照原流轉合同約定執行,並告知發包方;透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經營權,須經依法登記取得林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方可流轉。委託流轉的,應當有林權權利人的書面委託書。林權流入方應當具有林業經營能力,鼓勵各地依法探索建立工商資本租賃林地准入制度。

規範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構建全國統一林權流轉網路監管體系

《意見》要求,各地要完善縣級林業服務平臺功能,逐步健全縣、鄉、村三級服務和管理網路,加強林權流轉資訊公開,可採取減免費用、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鼓勵農戶和其他林業經營主體到林權交易平臺、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等公開市場進行林權流轉交易。要引導和規範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行為,向社會公佈評估機構不良行為,指導和監督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協會工作。各地要加強林權流轉合同管理,探索建立合同網籤和麵籤制度,要求市場主體以規範格式向社會作出公開信用承諾,並納入交易主體信用記錄。同時,推進林權流轉市場信用體國辦發文:集體林權流轉不能搞強迫命令 不能違背承包農戶意願

2008年以來,我國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取得重大成果,集體林業煥發出新的生機,1億多農戶直接受益,實現了“山定權、樹定根、人定心”。但是,還存在產權保護不嚴格、生產經營自主權落實不到位、規模經營支援政策不完善、管理服務體系不健全等問題。

集體天然林是否可以流轉?雅靜一諾一墨2021-06-08 14:50:57

只要是手續齊全是可以流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