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地皮婚前己分配,婚後變賣自建房,鬧離婚女方以家庭共同共有權分割嗎?
這個好複雜。嘗試答覆,供參考
首先,地皮屬集體所有,不得買賣,買賣違法,也就談不上共同財產了;
其次,若房產婚前建造且公、婆健在,婚後又未對房產進行改造或者大的修繕,則不屬共同財產。若對房產進行了改造或較大修繕的,則享共同權利,只是要區別份額大小。若公、婆都己去世,則可以認定婚內繼承,屬共同財產;
第三,若屬婚後建造,肯定屬共同財產。
但在分割時,應考慮夫妻雙方婚內子女的生活及造成離婚的原因,過錯大的少分割。
我們地方沒有
只要戶口在村上就有權,按分家的性質是一樣的!
夫妻雙方婚前的財產,例如這位朋友提出的,婚前地皮己分配,婚後在這塊地皮上自建房。現今離婚,兩人離婚分割財產,其中地皮,女方沒有權利分割到。其他財產婚後的都可以均衡分割。要是有什麼疑問,可以到當地律師事務所諮詢。
在我們這有分錢的,沒見有分地皮的。應該不能
婚前沒有協議,婚後就是公有財產
個人認為婚前已有分配,婚後女方無權分配房產
這個應該不算是公共財產,土地是國家所有,是固定在所域內的人民共同享有的生活保障,並不是他(她)婚後共同賺來的積蓄資金,不應該作兩人的公共收入看待,但可以一分二全方位考慮,適當的佔有相當部分,原因是按人口分配的合法土地費,這個份子錢不能抹去,不能全部沒有,又不能作為兩人婚後的經濟收入,真正的要處理這問題是非常矛盾,還是以國家法律和實際情況為準,一般的鄉鎮是難以處理調合。
婚前財產婚後變買的,依然屬於夫妻一方婚前個人財產,另有約定的除外
夫妻雙方婚前的財產,例如這位朋友提出的,婚前地皮己分配,婚後在這塊地皮上自建房。現今離婚,兩人離婚分割財產,其中地皮,女方沒有權利分割到。其他財產婚後的都可以均衡分割。要是有什麼凝問。可以到當地律師事務所諮詢。
只要是婚後財產,雙方都有權分割。
宅基地是集體所有,宅基地上的房子可以為夫妻共同財產,可以分割
貌似不行,沒有土地共有證,這個是不行的
宅基地買賣本身就不合規定,離婚又何必結婚呢?縱有千萬財,孩子咋辦?還好意思為錢財來問答?
這個好複雜。嘗試答覆,供參考
首先,地皮屬集體所有,不得買賣,買賣違法,也就談不上共同財產了;
其次,若房產婚前建造且公、婆健在,婚後又未對房產進行改造或者大的修繕,則不屬共同財產。若對房產進行了改造或較大修繕的,則享共同權利,只是要區別份額大小。若公、婆都己去世,則可以認定婚內繼承,屬共同財產;
第三,若屬婚後建造,肯定屬共同財產。
但在分割時,應考慮夫妻雙方婚內子女的生活及造成離婚的原因,過錯大的少分割。
這個已經涉及到重婚罪,因為她已結婚了,所以有女方一部分財產
沒戲,看看新婚姻法
好像只要是婚後建的都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婚前建的應該是屬於個人的
沒離婚的女人,有兩個家,婆家和孃家。離了婚的女人,沒有家!因為離婚的女人,不可能住在孃家!所以,分已不分,在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