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市起源於什麼時候?使用者17192467599224592020-01-19 15:03:40

趕集是一種民間風俗,也有“趕山”、“趕場”之稱。該詞語最早出自於明代謝肇淛的《五雜俎·地部一》。我國農村自古以來有趕集的習俗。由來:古代人們進行物資交換時,由於沒有固定的日子和地點,又沒有統一的標準,往往有一方吃虧。因此,人們都有希望有一個定期的公平合理的交換場所。漢朝初年,陸賈和陳平這兩位著名政治家透過官府明令規定:各村鎮每旬逢“三、六、九”或“一、四、七”或“二、五、八”為上集市進行物資交換日期,集市上設有公證人叫價評議。這樣,就形成了原始貿易市場。後來,人們就把上集進行物資交換,稱作“趕集”或者叫趕節場。現在,大多地方選擇每旬的逢五或逢十作為集市,進行農村物資交流。“趕集”是名副其實的買賣交易,一般時間較短,多者不過一天,少則半個時辰,到集上進行交易的時機很要緊,所以前面加了個“趕”字。集市屬於低階的中心地,交易的商品一般為日常用品和易耗品等低階貨物,為集市附近的鄉村居民服務。集市地點通常選擇位於交通適中的集鎮或鄉村,以及寺廟所在地、城鎮邊緣地帶等。集市的間隔往往取決於買者和賣者所願意離開居住地前往的最大距離。 頭條萊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