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法律與地方法規衝突時怎麼辦?康健20802022-09-30 22:02:09

以國家法律為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八十七條

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都不得同憲法相牴觸。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八十八條

法律的效力高於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行政法規的效力高於地方性法規、規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八十九條

地方性法規的效力高於本級和下級地方政府規章。省、自治區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的效力高於本行政區域內的設區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九十條

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依法對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作變通規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適用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的規定。經濟特區法規根據授權對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作變通規定的,在本經濟特區適用經濟特區法規的規定。

國家法律與地方法規衝突時怎麼辦?鳳1475782462022-03-05 09:30:36

地方法律和國家法律發生衝突是無效的,具體如下:

1、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牴觸;

2、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撤銷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權力機關制定的同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相牴觸的地方性法規和決議;

3、《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我國的根本大法,任何法律不得同憲法相牴觸,否則無效。

國家法律與地方法規衝突時怎麼辦?使用者64220016296972021-02-19 17:52:07

國家法律與地方法規衝突時應無條件的執行國家法律。因為國家法律是大法,是我國全體人民的基本大法,是規範人民行為準責的法律。而地方出臺的任何法規都不能和國家法律相沖突。如有衝突必須以國家法律為準,立即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