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臨時建築怎樣辦理施工許可證?使用者1711372003013732020-02-22 12:30:20

臨時規劃許可證是一種臨時意義的規劃許可證,主要是由城市規劃的行政部門按照相關管理要求核發的,該法律憑證用於證明臨時建設的工程符合一定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如下:

1。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臨時建設的,應當經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批准。臨時建設影響建設規劃或者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實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2。臨時建設應當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內自行拆除。

3。臨時建設和臨時用地規劃管理的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臨時規劃許可證的相關明細為了城鎮規劃區域工程的臨時建設,臨時規劃許可證需要包括以下內容:1。許可證編號;2。發證機關名稱和發證日期;3。用地單位;

4。用地專案名稱、位置、宗地號以及子專案名稱、建築性質、棟數、層數、結構型別;

5。計容積率面積及各分類面積;

6。附件包括總平面圖、各層建築平面圖、各向立面圖和剖面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