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明確禁止哪五類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上市銷售?使用者33253757624007232021-07-12 18:19:34

《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農產品,不得銷售:

(1)含有國家禁止使用的農藥、獸藥或者其他化學物質的;

(2)農藥、獸藥等化學物質或者含有的重金屬等有害有毒物質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

(3)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蟲、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

(4)使用的保鮮劑、防腐劑、新增劑等材料不符合國家有關強制性的技術規範的;

(5)其他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

若發現上述情況,違法主體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