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合作化實現的三種漸進形式?歲月號1232021-10-19 12:33:12

我國農業合作化目的是為了有計劃的進行社會主義建設,改變工業落後的面貌。農業合作化的三個步驟是建立互助組、初級社、高階社。

第一階段(1949年10月至1953年)主要是發展互助組,同時試辦初級社。

互助組由幾戶或十幾戶農民自願組成,土地耕畜和其他生產資料仍屬農民個人所有,但在生產方面組織起來、互幫互助,是農業合作化的最初過渡形式,具有社會主義萌芽性質。

第二階段(1954年至1955年上半年)主要是建立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

初級社以土地入股和統一經營為特點,實行集體勞動,產品分配採取按勞分配和土地入股分紅相結合,耕畜和大農具也付給一定的報酬,具有半社會主義性質。

第三階段(1955年下半年至1956年底)主要是發展高階社。

由於錯誤地開展了對所謂“右傾機會主義”的批判,農業合作化運動的步伐加快,進入農業合作化的高潮,將初級社轉為高階社,有些由互助組直接轉為高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