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有時候碰見一些精神不正常的人,老是喜歡找別人麻煩,但是這種情況只能遠離他們,不能去跟他們計較,因為他們對於自己的行為是不會負任何責任的。
本身他們都是做事說話不經過大腦的,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的,所以像這種人我們都不要跟他一般見識,要能遠離的就遠離,以免對自己造成了傷害
正常人當然不能跟精神病人計較了,因為精神病人思維混亂,行為失控,是病人,法律對犯了殺人罪的精神病人都不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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