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鑑定員資格條件是什麼?使用者33729384853072112019-11-28 15:54:48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經所在鑑定機構推薦,市司法行政部門組織考核合格,頒發鑑定人資格證書,可在核定的範圍內從事司法鑑定活動:(一)具有司法鑑定各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從事司法鑑定工作二年以上的;(二)具有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從事司法鑑定工作三年以上的;(三)在司法機關從事司法鑑定工作六年以上的;(四)具有司法鑑定各專業或相關專業中級以上技術職稱的。司法機關鑑定機構具備以上條件之一的人員,經市級司法機關考核合格,頒發鑑定人資格證書後,可在核定的範圍內從事司法鑑定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