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為了少交個稅,增加人員造工資有哪些風險?隨性自由的小貓Zo2019-05-08 19:04:35

這是做假 賬,涉 嫌逃稅。靠虛增人員來減少實有人員個稅的話,虛增的人肯定也是實實在在存在的人,比如用別人的身份證資訊,同時你們單位要為這些虛增的人做明細納稅申報。那麼很容易出現下面兩種情形:

1、只有為虛增人員申報工資薪金的個稅,才可以起到減少實有人員工資薪金個稅的作用。這些虛增的人員當中,若有人在別的地方同時在領取工資,那麼在當期的稅 務系統中會出現兩條工資薪金個稅的申報資訊。這種情況下地稅會要求此人補稅(兩份工資薪金應合併計稅)。此人肯定不幹,畢竟他實際只取得了一份工資,那麼會像稅務機關說明情況甚至舉 報,稅務機關就會找你們了。

2、稅務規定年收入滿12萬的人每年需要自行申報收入及個稅繳納情況。假設一個人一年掙了118000元,本身不用申報。你們為其虛擬了一個3000元的收入,併為其做了個稅明細申報,但此人並不知情,於是稅務系統中此人當年收入超過了12萬,此人卻未做申報,稅務有可能也會找他,你們也會露陷。所以虛增人員並不是明智的辦法。被查出來不僅要補稅,繳納罰款和滯納金,金額大的話更可以刑 拘責任人。領匯出這餿主意會計應當拒絕。有很多合理的辦法可以少交稅,比如平時工資少發,少發的部分算作年終獎一次性發放;比如工資中一些津貼補貼專案取消,改為憑發票報銷。這些都比虛增人員要高明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