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號中的什麼法什麼字第幾號是什麼意思啊,能詳細介紹一下案號嗎?dadazhu12020-04-03 11:07:49

比如:(2006)浦民二(商)初字第1000號 這一案號為例:

“(2006)”代表案件的收案年度,即2006年立案。但並不絕對,比如像很多法院要在12月20日進行劃分,所以在2006年12月20日以後2007年1月1日前立案的,雖然仍是2006年,但卻是(2007)的案號了。

“浦”代表法院的簡稱,在這裡是代表浦東法院。如果是上海一中院則將是“滬一中”等。

“民二”代表審理該案件的具體業務庭。法院取消經濟庭後,便以民一、民二、民三等來對業務庭命名了。一般來說,民一表示該案是傳統的民事糾紛,即原被告雙方均為自然人的情況;民二表示該案是企業等非自然人之間的糾紛,即平時所說的商事糾紛;民三以後各個法院好像都有不同的分法了,有的表示是個體工商戶等沒有法人資格的當事人的商事、經濟類糾紛;有的還把房產糾紛單獨列出一個業務庭;等等。

“(商)”代表案件的性質。一般與前面的業務庭相一致。可能出現的是(民)、(商)、(刑)等。

“初字”表示案件的審級,即一審;如果是二審的,因為我國是二審終審制,所以在二審的裁判文書中是用“終字”。

“第1000號”表示該案件在本年度內的立案序號,但不是總的序號。與“(民)”、“(商)”對照,各自排序。

不知還有沒有不清楚的呵呵

補充:你對照這個案號,對號入座,都是差不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