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料中的不合格品如何處置?使用者24581199199009412019-08-24 11:25:01

IQC抽檢不合格品處理方法:

1、品質部IQC員對來料檢驗中發現的不合格品必須將其用紅色箭頭標示紙作好標記並與合格品隔 離,存放於相應標識的箱子或區域內。

2、批次來料檢驗不合格品超出AQL允收範圍被判定為不合格時,由品質部主管或者助理將其交由 MRB小組處理,SPX部門外協加工廠的IQC在檢驗來料的過程中發現來料不良品超出AQL值時,要 儲存好不良品並將《IQC檢驗記錄表》傳真至總公司,再由公司相關採購協同品質人員到外協 廠對不良品進行確認並作出初步處理意見。

3、MRB小組對不合格來料的處理流程如下: 不合格品經品質主管複核後,由品質主管或助理將《IQC來料檢驗記錄表》與實物樣品送PMC部、 生產部、工程部簽署意見,最後由專案負責人綜合各部門意見作出如下處置方式:特採、選別或 退貨。

4、其它部門對專案負責人所作出的不合格來料處置方式有不同意見時,可將其交由廠長或經理作 最終裁決。

5、注塑部首件製作完畢,應由生產管理人員填寫《首件檢查報告》,送品質部IPQC確認,品質主 管或主管助理審批。如發現不合格涉及技術方面原因則由工程部主管確認後,將此確認單傳送生產車間要求其改善(重大問題應填寫《糾正/預防措施報告》),由IPQC負責不合格項的跟進改進效果。

6、生產部成品首件製作完畢後,應由生產管理人員填寫《首件檢查報告》,送品質部QA確認,品 質主管或主管助理審批(如客戶首次下單生產的產品還需由工程部主管確認)。如發現不合格 應及時通知相關部門(重大問題應填寫《糾正/預防措施報告》)。由QA負責不合格項的跟進改進 效果。

7、IPQC對不合格品進行標識隔離後,應將其登記於巡檢表中。總裝部IPQC如發現不合格品應及 時通知相關人員分析改善(來料問題通知IQC,屬裝配問題通知生產車間改善);注塑部IPQC 巡檢過程中抽檢發現不合格品超AQL時應及時通知車間改善。對於不合格品處置由品質主管決 定其方式分為:特採、報廢(特採、報廢必要時經工程部主管批准)、返工、返修。糾正預防 措施的發出時依《糾正預防措施管理程式》執行。

8、總裝部QA檢驗人員驗貨不合格,由QA召集生產管理人員及IPQC對不合格樣機進行確認,品質主 管助理作出處理決定,品質主管批准。當生產部門有異議時,由工程部主管作出處理決定。處置 決定為:特採裁決(必要時由廠長經理或客戶同意)、返工;當判定為返工時由QA發出《返工 通知單》(如重大問題需發出《糾正/預防措施報告》)。生產線管理人員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返 工,IPQC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