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間發生口角,男子糾集2人報復,彭山警方:已刑拘, 你怎麼看?A隨心0072019-07-29 23:26:10

口角之爭沒必要。我記得派出所有一個圖片很形象的說明:打贏坐牢,打輸住院。

同事間發生口角,男子糾集2人報復,彭山警方:已刑拘, 你怎麼看?陳孟強律師2019-07-29 23:27:40

事實證明,暴力不是解決糾紛矛盾的最佳方案。

同事間發生口角,男子糾集2人報復,彭山警方:已刑拘, 你怎麼看?風如我詩2019-07-30 09:32:45

風如我詩,有點想笑。

發生點口角,就叫人來報復?你是殘疾,還是腦癱?

是男子漢,可以單挑呀。叫人來是啥意思?承認你弄不過人家?哈哈哈哈,服你了。

小孩子打不過人家時,總是說:回家給俺媽說。想來是你媽老了,說說也沒啥辦法,只好給哥們兒說了。

你那哥們兒也搞笑:你幾個人弄人家一個,不覺得丟人嗎?唉,連最起碼的一把手數你們都數不過來?

還是你們覺得現在還是戰國年代?可你們這行為咋說也算不上俠義呀。真是奇怪。

其實,有俠義思想的人是不會去幹仗的:比我弱者,幹仗是欺負人,比我強者,有嗎?

說個前些年的事:有個村地痞有點多,常常結夥去欺負其他村人。那時候的社會(你懂的),有人把你家砸了,或者有人把你打了,你又是普通老百姓,沒人撐腰的,那就自認倒黴吧,以後夾著尾巴做人就行了。

這個村的人,囂張慣了,動輒就糾結一群出去惹事,不料,惹住了一個不要命的。不但把這村的幾個人打得沒命逃竄,這個不要命的,還騎著摩托車,扛個棒球棍,追到那村裡,轉著街吆喝:麻痺的,有骨氣出來!

那些人都是群膽,只會牛逼哄哄地一群人去壯膽,遇到這個不要命,又往死里弄的人,他們只好夾起尾巴,抿起脊背。

其實,不管是什麼社會,總想靠武力去實現什麼目的的人,是最愚蠢的人,他在崇尚武力的時候,就已註定要被武力報復。不會有好結果的。

更何況在法治社會里,再去糾集人幹仗,你是傻屌嗎?還是像“堂吉訶德”那樣來搞笑的?

亦或是你已狂妄到覺得:沒人能管住你?

把人笑死也是要負責的。

同事間發生口角,男子糾集2人報復,彭山警方:已刑拘, 你怎麼看?W我心任我飛S2019-07-29 16:25:18

同事之間有什麼大不了的事,為何不能協商處理,縱使無法調和也應透過組織解決問題。那能糾集他人進行報復,這樣就觸犯了法律底線,公安機關應該採取強制措施,情節嚴重的還應追究違法者的犯罪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