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衛校2021招生簡章?今日故事VP2021-06-29 20:56:17

泰州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普專招生章程萊垍頭條

第一章  總則萊垍頭條

第一條 為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範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關招生規定以及相關招生省份(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政策,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頭條萊垍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我校全日制普通類、藝術類專科招生工作。萊垍頭條

第三條 學校全稱:泰州職業技術學院。學校國標程式碼:12106,江蘇招生程式碼:1431,江蘇3+2高職與本科分段培養專案程式碼:1496,學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程式碼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公佈的為準。學校辦學地址:江蘇省泰州市醫藥高新區天星路8號。垍頭條萊

第四條 學校簡介:我校坐落在國家級醫藥高新區——泰州中國醫藥城,是江蘇省第一所冠名“職業技術學院”公辦高校,具有63年辦學歷史,是省級示範性高職院校、文明校園,高校畢業生就業先進集體。佔地面積72。11公頃,設施先進、環境優美,是全國一流的現代化高職校園。頭條萊垍

第五條 頒發學歷的學校名稱為:泰州職業技術學院。對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全日制普通專科畢業證書。頭條萊垍

第二章  組織機構萊垍頭條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萊垍頭條

第七條 學校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學院招生辦公室。條萊垍頭

第八條 學校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工作組,負責該地區招生宣傳和諮詢,並協助招生辦公室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垍頭條萊

第九條 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全過程監督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關於在高校招生中實施“陽光工程”的各項要求,主動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萊垍頭條

第三章  招生計劃萊垍頭條

第十條 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本校生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學校分省招生計劃。經稽核後,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佈。垍頭條萊

第十一條 根據生源情況須調整招生計劃時,學校將向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主管部門、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後執行。萊垍頭條

第四章 錄取規則條萊垍頭

第十二條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垍頭條萊

第十三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學校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無要求,助產專業建議女生報考。萊垍頭條

第十四條 考核方式:普通高考。學生參加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組織的普通高考。萊垍頭條

第十五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按公平、公開、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佈的招生計劃,嚴格按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頭條萊垍

第十六條 我校嚴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政策。萊垍頭條

第十七條 學校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若生源不足,則參加徵求平行院校志願(含院校服從志願)的錄取或者按規定提取其他志願錄取。條萊垍頭

第十八條 考生填報專業須滿足學校對於該專業的選科要求。萊垍頭條

第十九條 對於實行“3+1+2”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校按照“歷史科目類+專業組”、“物理科目類+專業組”分組投檔錄取;對於未實行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校按照藝術類、文科類、理科類分類投檔錄取。萊垍頭條

第二十條 錄取方式。垍頭條萊

(1)實行“3+1+2”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類錄取,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對投檔到相應專業組內的考生安排專業,結合考生投檔成績、專業志願順序和專業計劃數對考生填報專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專業匹配,當某考生所報專業志願的分數均達不到錄取要求,服從科目組內專業調劑的考生,在同一專業組內未錄滿專業中進行專業調劑,不服從專業組內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藝術類考生,分為美術類和音樂類進行投檔錄取,美術類在文化成績和專業省統考成績均達省控線的基礎上,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計算投檔成績,結合考生專業志願順序和專業計劃數對填報專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專業匹配。音樂類在文化成績和專業省統考成績均達省控線的基礎上,按聲樂或器樂的專業省統考分從高到低順序錄取。萊垍頭條

(2)未實行高考改革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理類考生以高考成績為錄取依據,藝術類考生使用所在省份的藝術省統考成績為錄取依據,按“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對進檔考生安排專業。根據考生分數及填報的專業順序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當某考生所報專業志願分數均達不到錄取要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調劑到其他未錄取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萊垍頭條

第二十一條 同分錄取原則。在錄取過程中,普通類考生如投檔分相同,依次比較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歷史科目組或文科考生比較語文成績、物理科目組或理科條萊垍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