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髓知味是一個成語,作定語、狀語;含褒義原義骨髓的味道很好,吃下去很美味,之後還想再次嘗試。指經歷過一次之後,還想要再次嘗試。 這個詞屬於貶義。常用來形容盜賊或偷情的男女等, 意思是幹一次沒被抓到就想幹第二次;也可以解釋為偶做某事本來是為了滿足一時的貪心或新鮮感,但做完此事後感到滿足或刺激,以後還想繼續做,甚至可能會演變成習慣、嗜好。
彩禮到底是男人要的還是女人要的?
為什麼炒菜勿添冷水?
買快樂財主明白了什麼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