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乘客撿手機欲佔為己有,仗義的哥耐心勸說索回,你怎麼看?
大姐大sunny 發表于 農業2022-03-11
如果他不還,是不是應該叫警察叔叔過來幫忙呢,因為我也打不過他呀。
人的靈魂總有高低,也正是這樣的區別,才顯得高大靈魂的可貴。
人皆有自私自利之心,這是人的本性,“人都是為己”。但是,自私自利不是掩飾我們錯誤行為的藉口。
這裡的自私自利,是在不損害別人利益的前提下。一旦以損害別人利益為條件,那就是損人利己。
自私自利有三個層次:只為自己,損人利己,只損人又不利己。
而“勸說哥”站在道義這一邊,從公眾的立場發聲,顯示做人遇事的應有態度。
我們的社會,這樣的角色太少。往往就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這樣的想法,是滋生道德敗壞的溫床,應有的公平公正,就在這一次次的熟視無睹中,從人們的腦海裡,消失殆盡。
“勸說哥”此舉,就像是我們在沉默的氣氛中,聽見一曲唯美的天籟之聲,這聲音洗滌心靈,發人深省。
要是作為我在現場,不僅是耐心勸說的問題了。直接告訴他,這是違法犯罪!
侵佔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條規定,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要是他還不還,我就直接告訴他:“你要是不還,我直接報案了!現在都有監控,你跑不了!”
我就赤裸裸的用法律武器威脅他!
現在法律規定了撿東西拒不歸還的可以視為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