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管制紅木遇到“高仿”替代材的情況,應該如何處理?瀟灑的無所謂478894502018-05-02 16:24:04

看是什麼木才替的

被管制紅木遇到“高仿”替代材的情況,應該如何處理?九流功夫2018-05-03 11:37:54

兩個字眼,“紅木”,“高仿材”。涉及兩個問題,第一是使用紅木材質,第二使用紅木高仿材。涉及兩個標準,紅木國家標準,深色名貴硬木傢俱標準。

紅木傢俱歸入“深色名貴硬木傢俱”,紅木傢俱是深色名貴硬木傢俱裡的特殊一類。

深色名貴硬木傢俱按用材比例可分三類:1、單一材質,2、主要部件材質,3、深色名貴硬木材質包覆。

紅木傢俱第一用材是國標紅木,第二按用材比例的前兩類傢俱。嚴格上名貴硬木包覆工藝的傢俱不是規範意義上的紅木傢俱。

正規的紅木傢俱廠家賣的全部都是紅木傢俱嗎?當然不是。比如上海航管是參加起草紅木傢俱規範部分的廠家,航管紅木傢俱店裡也賣非洲酸枝和血檀傢俱,這兩種材質的傢俱肯定不是規範意義上的紅木傢俱,這兩種可以稱做名貴硬木高仿傢俱,但嚴格上不能稱做紅木傢俱,市場上有它的一些習慣,也不能說紅木傢俱店就不能賣非酸產品,但買賣合同裡是不能寫“紅木傢俱”的,這要引起合同糾紛的。

“高仿”替代材可不可以用,看合同,只要合同能說清楚,產品符合規範要求,不存在欺詐,一分錢一分貨嘛。

存在商業欺詐行為都和“錢”有關係,最多的是拿低價格材質充當高價格材質,比如拿血檀賣小葉紫檀的錢;最要不得是“畫皮”、打孔灌水泥,這種材質都不知道是什麼鬼了。再有就是合同上寫明單一材質的“全XXX傢俱”摻有其它材料,這也算違規。這些情況只要合同上寫明瞭一告一個準。

說下紅木包覆工藝傢俱,按2008年的修訂規範裡也不能算是規範意義上的紅木傢俱,但紅木包覆工藝傢俱是確實存在的,比如一套交趾黃檀的包覆傢俱,合同上不能寫是“紅木傢俱”、“全交趾黃檀傢俱”、“交趾黃檀傢俱”,要寫明是“交趾黃檀包覆傢俱”。這些寫法是有規範意義的區別的。如果賣家寫明是“交趾黃檀包覆傢俱”,你付的是“交趾黃檀傢俱”的錢,甚至是“全交趾黃檀傢俱”的錢,那隻能呵呵了。。。 。。。只能說先修練下再來吧。

深色名貴硬木傢俱是有規範要求的,包括產品的合格證、說明書等都有明細的規定寫法,合同上應包括的東西要寫清。

合同很重要,合同很重要,合同很重要。重要的事說三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