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了商鋪,辦了營證兩年,房東不續鑑租房,可要求補償損失嗎?
使用者6884982438664 發表于 農業2021-10-18
租了商鋪,辦了營證兩年,房東不續鑑租房,可要求補償損失嗎?租了商鋪,辦了營業執照兩年,房東不續簽租房合同,不可以要求補償損失。你辦了營業執照,已經經營了兩年,但你租房時只簽了兩年租房合同,合同到期,租賃關係中止,房東可收回房屋。如果合同沒有到期,房東就無權收回房屋。
根據雙方合同約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未支付價金的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
根據雙方合同約定,如果到期,房東有權選擇是否續租,並沒有侵犯房客的權利,那房客要補償什麼呢?
如果雙方的租賃合同還沒到期,還有可能得到一定補償或安置。
租了商鋪,辦了營證兩年,房東不續簽租房,不能要求房東補償損失。
房子是房主的私人財產,不想續簽是房主的私人事務,與租戶無關。只要房主按簽訂的租房合同執行就沒問題。合同期滿房東不續簽是個人自由。
租戶租商鋪的時候就要考慮自己營證辦了兩年,簽訂一年租房合同會有隱患,是租戶自己考慮不周。沒有道理找房東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