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用農藥毒殺鄰居33箱蜜蜂,被告人被判刑六個月, 你怎麼看?
使用者漂流海鷹 發表于 心理2021-12-09
是判的太輕,但是他取得了受害人的諒解了,就沒有辦法了。
錢賠了!再判六個月大牢,應該是差不多了!法律很公證的!
確實高看他了,一箱蜜蜂按每年產,30斤計算,33箱,990斤蜂蜜,一年是一家人的命啊!按每斤六元,多大的代價呀?
我感覺這個罪名應該以投毒罪來定罪才合理,什麼是投毒罪
投毒罪,是指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這裡的“投毒”是指向公共飲用、食用的水源、食品或者牲畜、禽類的飲水池、飲料等投放能夠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生命安全或者造成重大財產損失的毒物的行為。不論投毒行為的具體方式怎樣,也不論使用何種毒物,只要投毒行為已經威脅到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財產安全,就可以構成本罪。
他的所作所為完全符合投毒性質,所以應該重判
參考古代“青苗法“
應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無期徒刑至死刑,以上適用法律錯誤,一審判決完畢,後期廣大群眾食用毒劑蜂蜜罹患癌症,花費巨資治療費。
作為鄰居是互幫的鄰居,老話說得好,驢倒掉地窖離不開鄰居幫忙,倆家有多少錯也不要做出用農藥殺他人的經濟來源的動物。
這人沒有做人的起碼素質,別人辛苦餵養的蜜蜂是別人勞動成果,33籠蜜蜂要損失多少錢!太缺德!再說蜜蜂蟄人對人有好處,可以去風溼,國外就有這種做法,很有效果!
判就判了還能怎麼看,好無聊哦!
這種衝動的行為不可取,該賠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