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情和規則是否對立?規則可以約束的是什麼人?夜幕燭光2019-03-20 21:16:00

謝謝邀請。

對於第一個問題,個人感覺人情和規則並不對立。以下透過一個故事來說明。

一個家境貧寒的男子因為妻子生病,急忙帶著妻子騎車趕往醫院,平時遵守交通規則的他在一條無人的路上因為違反交規被交警攔下。

在交警要開罰單時,他說明了原委並保證不再犯,因為家境實在貧寒而且還要給妻子看病,所以他請求交警不要開罰單。

作為交警,如果你確定對方說的都是真的,你應該怎麼做?

那個故事的答案我一直都記得:交警毫不猶豫地開出罰單轉身離開,留下那個男子愣在原地,因為罰單金額100元,但罰單之下,夾著200元。

後來我總結了一下。按照法律,那名男子該受到的懲罰,交警都鐵面無私地實施了。所以,作為交警,他是合格的,因為他沒有枉法。同時,他給予了需要幫助的他人力所能及的幫助。所以,作為一個有血有肉有情感的人,他也是問心無愧的。

有人說,直接免去罰單並給那名男子100元不就行了?

不行!!!開罰單這一步看似多餘,但一旦免去這一步,性質就變了。那就相當於以交警的身份同情那名男子。

作為交警,你必須做到無情無義鐵面執法,如果作用交警的權力免去了罰單,那就失去了鐵面無私與公平公正。

但是,遇到那些真正情有可原或者需要幫助的人怎麼辦?你可以在交警的身份之外,以一個普通人的身份,去關心對方、同情對方。說得誇張一點,以一個普通人的身份,你哪怕給對方几百萬都行,因為那並不影響執法的公平公正,那只是你個人的事而已。

所以,綜上所述,我覺得人情與規則並不對立。

對於第二個問題,規則可以約束的,是心中還有所敬畏的人。

一旦心中沒有了敬畏,那麼行為也就變得無所顧忌,規則,對其也就成了擺設。這裡就不詳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