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英、法、西、德等國的國王會曾經因缺而互相繼承,歐洲王國繼承製度是怎樣的?段宇宏2018-06-08 13:34:39

西歐的王位繼承製度是產生自封建時代,它主要參考的

是血統的地位和親疏

,不是族別和國別。而民族國家概念是近代才產生的,當這種觀念普及以後,各國貴族相互繼承對方王位的現象就減少了,對於沒經歷過西歐封建社會形態的中國人來說,更覺得不可思議。

當然,英國和西班牙歷史上有來自異國的君主,法國沒有,

德國以前是神聖羅馬帝國的主體,境內公國、侯爵、伯國、騎士領地林立

,內部各國情況不一樣,但王族也基本來自德意志。由於有神聖羅馬帝國的法統,歐洲歷史上有些新誕生的國家,還喜歡去邀請德意志的王公貴族來當國王,比如羅馬尼亞的王族就是從德國邀請來的,芬蘭也曾邀請德意志王公來當國王,但沒成功。

德意志各邦國曾是歐洲各國王室的重要來源地,包括俄羅斯,沙皇彼得三世就是來自德意志的王子,連俄語都不會講。

為什麼英、法、西、德等國的國王會曾經因缺而互相繼承,歐洲王國繼承製度是怎樣的?

現在英國的“溫莎”王室,母系血統源自德意志漢諾威王國,父系血統源自德意志薩克森-科堡-哥達公國。一次世界大戰爆發,英德兩國成為敵國,1917年英國王室為了表明堅定與自己的人民站在一起對德作戰,更名為英國化的“溫莎”王室。

羅馬帝國衰亡後,日爾曼人的法蘭克帝國崛起,代替了羅馬的地位。法蘭克帝國查理曼大帝去世後,他的三個孫子按照《凡爾登條約》瓜分了帝國,從西向東分成三個部分。東法蘭克和西法蘭克吞併了中法蘭克。

封建制度起源於法蘭克人的軍事組織,當法蘭克帝國瓦解後,封建制度就成型了,

後來西歐很多王國、公國、侯國、伯國、騎士領、都是從東法蘭克王國和西法蘭克王國演化出來的。

封建社會就是血統等級社會,社會的上層是貴族(包括國王和有爵銜的人);中層是指騎士、鄉紳、士紳、大商人;下層是農民、市民。

為什麼英、法、西、德等國的國王會曾經因缺而互相繼承,歐洲王國繼承製度是怎樣的?

英國國徽和王室紋章中的兩段文字均為法語,包裹盾徽的綬帶上的法語為:“心懷惡念者蒙羞”;底部綬帶上的法語為:我權神授。自諾曼征服以後,英國的王王族有四百多年都來自法國(諾曼底公國和安茹伯國)。緊接著都鐸王朝雖然來自內部,王族不是英格蘭人,而是威爾士人,後來的王族分別來自蘇格蘭和德國。

王位和爵位的繼承以血統為基礎,有一套綜合法則——先男後女、先長後幼、先嫡後旁,

血統符合繼承法則的人,都有繼承權,只不過依血統遠近要排序,排第一的稱為順序第一繼承人,依此類推,王位的繼承法則比爵位更加嚴格些。

比如A國王有幾個兒女,當然是長子繼承王位,長子亡故,就是次子;如果沒有兒子則可以考慮長女(

法國則不允許女性繼承王位,所以法國從沒有女王

);如果沒有任何兒女,國王的弟弟或弟弟的兒子就可以繼承王位;如果國王沒有弟弟,或者弟弟亡故也沒有子嗣,國王的堂兄弟及其子女就有繼承權。所以,有權利能繼承王位的人,都是有王族血統的。

正因如此,在血統等級為基礎的歐洲封建社會,一個平民出身的人,或者一個沒有王族血統的貴族,無論你實力多強大,功勞多卓越,儘管可以增加封地和官職,但是想篡權當國王,這是不可能的事兒,不符合封建習俗,沒有合法性,不會得到貴族、平民和宗教界認同。相反,擁有王族血統,符合繼承法則,就可以當國王,具有合法性,哪怕是來自異族和異國。

歐洲各個王國、公國,統治者經常跟自己治下之民不是同一個族裔,說著不同的語言,貴族們構築起了另一個世界,以超越國家和民族的身份存在。

民族國家產生後,為了表現親近感,統治貴族才逐漸跟治下之民說同一種語言。歐洲一千多年來以來,貴族的數量就那麼多(大一點的國家上百個家族),王族的數量更少,他們內部通婚和近親通婚現象很嚴重。這樣是基於兩點考慮,可以保證財產在家族內部流傳,可以透過貴族與貴族的政治聯姻增強家族實力。

為什麼英、法、西、德等國的國王會曾經因缺而互相繼承,歐洲王國繼承製度是怎樣的?

羅馬尼亞成為獨立國家後,1881年邀請德意志霍享索倫家族的西格馬林根王子當首任君主,稱為卡羅爾一世。霍享索倫是“勃蘭登堡-普魯士”和“德意志帝國”的統治家族。

這就導致了歐洲貴族,

尤其王族之間幾乎都有血緣關係,甚至各國的歷朝王族之間,也有血緣關係。

在中國,像隋朝皇族和唐朝皇族之間有血緣關係的情況,非常罕見。

兩種情況下:1、當一國王位出現繼承權危機,內部找不到繼承人,他在國外的血緣最近的親戚就擁有順位第一的繼承權;2、聯姻關係導致了外國王子有本國王位繼承權。

比如,英國漢諾威王朝維多利亞女王嫁給德意志薩克森-科堡-哥達王子,他們的兒子按父系就是德意志人,就有了英國王位繼承權,這就是今天英國王室的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