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打碎人家60年代的瓷瓶,他按古董價向我索賠,合理嗎?
楊弈澤 發表于 健康2022-01-18
沒有說具體的物件和具體要賠的金額,無法判斷合不合理!
1949年前的才算古董,打碎了東西要道歉並給1000-1500元的經濟補償。
只能說婆說婆有理,站在你的角度去看你也是不小心的,可站在他的角度東西確是有價值的,真要陪,先找你們當地專家看一看
如果別人把你的瓷瓶打碎了你會怎處理?你百分百的賠,趕緊籌款去吧!
向你素賠是合理的,不管你有意無意,按看國家物權法有關條款規定,損壞他人財產是需陪嘗!
走法律程式!
古董也得有個價格,太離譜了,當然不合理。60年代的東西,也就上千吧
嚴格的來說,60年代的瓷瓶不能算古董,但如果瓷瓶是當年名人繪製的,那目前價格也是不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