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總讓我加班,還不給加班費怎麼辦?快到錢包裡來1084456762021-04-01 19:08:27

挑明瞭說,每個人的時間都是寶貴的,長期不給,大不了走人。

老闆總讓我加班,還不給加班費怎麼辦?京益企業法律顧問2021-04-02 09:25:01

與公司協商要求支付加班費,公司拒絕的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費。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我國實行八小時工作制,一般情況下超過八小時的情況,就屬於加班的情形,特殊的行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八小時工作制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如果是處於特殊的行業比如電力、安保等行業,工作時間比較特殊,因此經過勞動部門的批准實行其他工作時間制度的,也是可以的,但是也必須保證勞動者的休假。

若是涉及到加班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若是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加班,則應當按照該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相應的報酬,若是用人單位拒絕支付相關報酬,勞動者還可以向勞動監察部分舉報公司的這種違法行為,或提起相關勞動仲裁。

提起勞動仲裁要準備好勞動合同、工資流水、打卡記錄、加班記錄等相關證據,平時也要注意相關證據的收集,才能更好的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