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暴力和個人空間應該怎樣界定?
清咖267 發表于 家居2022-07-09
1。冷暴力屬於精神虐待,如雙方溝通時,冷淡,輕視,疏遠,漠不關心,或者直接忽略不考慮對方的感受,長期不給予任何迴應。
(在可以聯絡上的情況下,只針對你3天或者7天以上不迴應,故意行為)。
2。個人空間也就是私人空間或者時間。這段時間裡是真的在忙工作,或者其他的事,沒有時間回覆你。(這是非故意行為。)
3。不知道有木有人和我一樣,有時看到不想回復的資訊或者不想搭理的人,是用意念回覆的,哈哈。雖然這樣不好,但是緩解一下不良情緒,會回覆的。也有這樣的原因。
4。最好還是當面說清楚,避免產生誤會,患得患失。
看是否傷害到別人就知道了,冷暴力一定會給別人造成傷害,個人空間相對就無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