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投資基礎概念
什麼是
國際投資
?
一國企業、個人或政府機構將其擁有的
貨幣資本
或產業資本投放到國外以實現價值增殖的經濟行為就是國際投資。
一般而言:
投資者所在國被稱為投資母國;
投資的接受國被稱為東道國。
國際投資的主體是跨國公司和跨國銀行;
國內投資的主體是政府、經濟實體和個人。
相比起國內投資主體,國際投資主體一般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1)規模相對較大
(2)技術相對先進
(3)影響更加深遠
相比起國內投資環境,國際投資環境有下列差異性與複雜多樣性:
(1)政治環境不同
(2)經濟環境不同
(3)
法律環境
不同
(4)語言文字和風俗習慣等方面存在障礙
國內投資與國際投資的最終目標都是追求盈利最大化,但相對於國內投資,國際直接投資還可能有如下目標:
(1)開拓和維護出口市場
(2)降低產品
生產成本
(3)分散資產風險
(4)學習外國先進技術
(5)獲得東道國資源
(6)援助東道國經濟建設
(7)改善投資母國與東道國的雙邊經濟關係甚至是政治關係
(8)為其他有利可圖的投資做準備
相較於
國內投資
,國際投資中生產要素的流動會受到更多的限制:
(1)材料和裝置的流動受到投資母國和東道國進出口禁令、進出口關稅、進出口配額等政策的影響,它們同時還受到產品運輸條件和成本的制約。
(2)資金的流動受到投資母國和東道國對外經濟政策、國內貨幣供求狀況和匯率的影響。
(3)勞動力的流動受到諸多法律的限制。
(4)技術的流動受到投資母國對外經濟政策的影響。對於一流的技術,投資母國政府往往會採取各種嚴厲的措施來限制其流出,以保持其壟斷技術優勢。
(5)一國的土地一般沒有流動性。
透過以上內容,我們不難看出:由於各主權國家自然、政治、經濟、法律、社會文化等各方面因素的影響,國際資本的流動必定具有不完全競爭性。
另外,一般而言,國際投資者進行投資時都會將投資母國的貨幣兌換為東道國的貨幣,因為東道國一般只流通本幣。
需要注意的是:相較於國內投資,同級別的國際投資一定會包含更大的風險,這些風險包括:
(1)
東道國
突然地進出口限制或外匯出入管制
(2)匯率的突然變化
(3)東道國政局變動帶來的政策劇變
因此,國際投資是否得到雙方國家的批准和法律保護,東道國是否遵守國際慣例和有關國際法,雙方國家是否簽署了國際條約或協定都是極其重要的。
國際投資的分類:
(1)長期投資、中期投資與短期投資
短期投資:1年以內的投資。
中期投資:1-10年的投資
長期投資:10年以上的投資
(2)
公共投資
與私人投資
公共投資:政府或國際組織做出的投資。
私人投資:個人或經濟實體做出的投資。
(3)
國際直接投資
與國際間接投資
國際直接投資:以獲取外國企業經營管理權為目的的投資。
國際間接投資:不以獲取外國企業經營管理權為目的的投資。
注:一般而言,國際直接投資的時間都在5年以上,
資本離場
困難、流動性小,不僅涉及到貨幣資本運動,還涉及到非貨幣資本的使用,是非常複雜的國際投資。而國際間接投資流動性大,資金移動頻繁,一般都會透過第三方進行,且只涉及金融領域的資金,因此我們很難區分國際間接投資與國際金融投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