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申請離職,但是還有三天年假未休,該咋辦?
最近,總有朋友問我這樣的問題,如題。看來,我得好好和大家科普一下年假相關知識點了。前方高能~~
何為年休假?
年休假,是指法律規定的勞動者工作滿一定的工作年限後,每年享有的保留工作帶薪連續休假。年休假包括
基本年休假
和補加年休假。具體時間由國家根據不同的工種和勞動的繁重程度分別規定。
年休假是國家根據勞動者工作年限和勞動繁重緊張程度每年給予的一定期間的帶薪連續休假。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
民辦非企業單位
、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
帶薪年休假
。
年休假天數規定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對年假天數給出了明確規定: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
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
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
休息日
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哪些情況不能享受年休假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餘年休假天數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有以上五種情形任何一種情況,員工均不能享受當年年休假。
年休假相關安排的規定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五條:
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一般來說,年休假不跨年度安排,正常都是年內集中安排。
年休假休假方式一般都是員工提出申請,企業同意員工提出的休年假的申請。如果企業確實因為生產和工作的需要,不能安排員工休年假的,要經過員工本人同意後,可以不安排員工休年假,但企業要按照員工日
工資收入
的3倍支付未休年假的
工作報酬
。
至於年休假如何休、什麼時候可以休,如何申請,相關法律法規並沒有給出明確的規定,公司可以結合實際需要統籌安排,只要經過職工同意即可。
而大家關心的問題,如果要離職了,年休假還沒休完,應該怎麼辦呢?一般情況,可以採取以下幾種方法:
員工離職的,有未休年假,可以安排一次性休完
員工休年假是員工的合法權利,只要達到相應的工作年限,企業無論如何,都應安排員工休年假,否則就要支付未休年假的工資。
用人單位因實際情況並未安排員工休年假,如果員工主動申請年休假,公司可以一次性給員工安排未休年假。
用員工手冊明確對年假進行規定
公司可以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相關的企業年休假制度,包括年假工資補償標準、申請流程、應休未休的處理規定、年假如何申請等。
對於年假未休如何處理,離職時所剩未休年假如何處理,企業可以在諸如《
員工手冊
》中做出明確規定,公司有權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員工休年假,如果員工主動提出不願意休年假的,可以提出書面申請,並經過公司同意後生效,公司無需支付年假工資。
有些公司在《員工手冊》中規定,員工年假因為實際情況沒有在當年內休完,將予以作廢。這種規定已經嚴重違反了《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的規定,存在法律禁止性規定的內容,就算公司經過職工個人同意,也屬於無效條款。一旦發生勞動爭議,將存在很大的法律風險。因為企業只有安排員工休年假的權利,沒有剝奪員工休年假的權利,但是員工主動提出放棄休年假的情況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