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少年時住過的第一處房,在無錫某新村。五樓502。一個客廳,一個臥室,有陽臺。那是1980年代,洗手間甚至沒抽水馬桶,洗澡需要自己燒了開水倒進大木盆。床很大,一家三口共眠。床頭櫃旁是五斗櫥與大衣櫃,床尾是我媽的可摺疊

縫紉機

與衣箱。

將縫紉機擱在床尾是我媽的主意:床尾與衣箱之間,恰好擱得下;縫紉機是可以摺疊收起的,就成了床尾一張桌子,我媽在縫紉機桌後放一面鏡子,就成了兼職梳妝檯;到夏日,床上鋪了涼蓆,縫紉機桌就成了我們的床尾餐桌:大家盤膝坐在床上,就著床尾桌子,喝白粥,吃鹹鴨蛋和拌

萵苣

,我媽自嘲地笑笑:

“跟船上人家吃飯似的!”

也許是我那時小,覺得這麼一擺,房間就很夠住了;有時我躺在床上看書,我媽在床尾縫衣服,聽著嗡嗡聲,我還覺得心情很平安呢。

那時樓下有大片

青草地

,有樹有花——多年之後回去看,發現草地並不大,大概是,真的太年少了。

那時的新村,除了住宅區,便是菜市場、副食品商店,外加幼兒園與學校。綠化甚好,郁郁青青。小時候也沒什麼慾望,只覺得哪裡都好玩:畢竟,那是個跑到新村公園裡,攀爬

哪吒石雕像

都能樂此不疲的年紀。

七歲那年,我搬了一次家。新家在一樓,二室一廳,有個院子。我被分了一個房間,父母一個房間。我的房間裡有寫字檯,有書櫃,遺憾的是電視機在父母那屋,偶或想看球賽,還得經過父母允許晚睡,才能賴在房間裡看著。那是1990年代初,家裡鋪了瓷磚,到暑假,躺倒便覺得清涼,捧著書讀,翻來覆去,也不管幹淨不乾淨。

在年少時的我看來,書櫃是個非常瑣碎的存在:書層層疊疊地堆著,要拿時並不方便。我的書多,我媽又好整潔,每次要讀一本書,都像從一棟大磚房裡抽一塊磚,還要保持磚房的整體。一來二去,我讀書的慾望都下降了。

然後我爸做了個調整:他會點木匠活,於是在我寫字檯的下方釘了兩排板,足夠放下百來本書。他讓我將平時會讀的書擱在那裡,要讀時一彎腰就好。如此這般,哪怕我在寫字檯邊寫著作業,也能不起身不踮腳尖,輕輕巧巧地拿本書來讀,也不至於搞亂了我媽苦心經營的整潔家居,不至於被她嚷“又把房間弄得到處都是書!”

更有甚者,從此之後,我開始習慣靜坐了。坐在

寫字檯

前,自己需要的東西觸手可及。那時我還沒有

工作臺

的概念,只覺得從此之後,家裡別的地方都無所謂了:我有個坐著就能享用一切的地方了。

去上海上了大學,住了宿舍,第一次覺得居住的侷促。倒不是舍友不好,只是一個人有個房間慣了,猛然要照顧其他三人的生活習慣,洗澡要上浴室,睡覺一張窄床,便覺不好。我出了第一本書後,版稅除了買臺

膝上型電腦

,剩下的便拿去交了押金,租了個房間。租房子時,別無所求,只在意這幾點:

——採光好。

——一張寬闊舒適的棕棚床。

——簡單的傢俱:可以容納衣服與書的大立櫃,一張摺疊桌,一張舒服的椅子,好了。

——以及個人奇怪的愛好:木地板。

在我離開上海去巴黎前,我在這個簡單的房間裡住了八年,也沒添什麼傢俱——除了買了臺電視機,xbox360和ps3各一臺。摺疊桌和椅子用來做餐桌和工作臺。立櫃用來放衣服與書。所有傢俱都貼著牆壁,房間裡因此空著一大片地方。

我想來想去,空著就空著吧,沒什麼理由。只是木地板的空間,平時高興了可以席地而坐,夏天可以鋪涼蓆,可以坐在地上吃西瓜,可以盤腿在地上打遊戲。總之,一個高興了可以隨時坐下去的地方。偶爾有朋友來,招呼他們就地坐,大家也忽然變得放鬆了:拿點兒滷菜,拿點兒啤酒,坐在地上邊吃邊看

球賽

,真好。

本來收入高了,滿可以搬去房租更好的房子,但一來覺得,過日子,那樣也夠了;二來,上海人民大概懂,我家所住處是婁山關路地鐵站與虹橋交界所在,交通與飲食便利之極,去

中山公園

與古北也是抬腿就到,走著路就能去當時還在的華師大後門一條街。

太舒服的地段了,不想搬啊!

出門旅遊,各色奇怪的地方都住過。奢華古雅如

佛羅倫薩

的某個公爵府改建的酒店,天花板離地十米高,說話有迴音,白天看著輝煌壯闊,到晚上多少有些瘮人;阿姆斯特丹紳士運河旁的宅子,初住很新鮮,久了多少覺得潮溼。住在尼斯老海濱區的樓上,遠遠看得見大海,喧鬧明亮而美麗,樓下就是各色傳奇海鮮鋪子——只是到了晚間,還是有諸位酒客的喧騰,以及映窗而入的燈。

以前年少時,選臨時居住點總希望房間漂亮好玩——比如2010年冬天去海南某拍過《非誠勿擾》的酒店住時,總想選幾個懸崖峭壁上的;真住了,才覺得極不方便,何況你並不是每天趴著看風景。

到最後,居住條件其實可以很簡單:

——交通。

——採光。

——周邊設施。

交通是否方便,是會直接影響你出行慾望的。

採光的意義很簡單:人的情緒,基本受光線與

體表溫度

控制。義大利與西班牙有許多華麗的老式豪宅,但你真住進去,會覺得密不透風。

周邊設施,則是我對上海最留戀的地方。每次回上海暫住,各色便利店與銀行三步一崗五步一哨的感覺,著實美妙——在“一個宅男不用跟人生活就可以活下去”的便利度上,上海是很接近橫濱的了。

至於房子的大小,反而沒那麼有所謂了。畢竟,人本身需要的東西可以很少。老話所謂家財萬貫臥棉七尺,再豪富的家,晚上也不會真去睡二百平米的床。豪闊的室內空間,未必比得上什麼事都近在手頭的一個案牘,和一個敞亮的半開放公共空間。大城市的好處,就在於有更多公共周邊設施嘛。

大概可以說,住多了各色房子之後,你會多少對度假型的、

奢侈品

型的、出現在海報或雜誌內頁的房子,消去一點敏感。那些東西的確宏闊,但過了最初的新鮮感後,你還是會想住自己喜歡的東西。

人需要的東西本身很少,所以住家也沒必要太複雜;如果還年輕,那住著最舒服的,是地方既敞亮明快,又隨時可以找到新樂趣的地方——換言之,有更多可能性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