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機動車將我方行人撞傷嚴重,人在重症監護室,對方卻不願意墊付醫藥費,我們該怎麼辦?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娛樂2020-07-22
責任劃分呢?
如果機動車主責或全責,可以要求墊付醫藥費。因為如果因為付不起醫藥費導致行人治療失敗重傷、死亡或者致殘的話,對方將會以交通肇事罪被起訴。很可能會坐牢,這個時候就需要受害方的諒解書,而你可以很明確的告訴他,如果不墊付醫藥費,就不給諒解書。
第一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機動車是次責或者無責,你很難要求對方墊付醫藥費,因為你的受傷是你自己的責任。對方也不會被以交通肇事罪起訴,你沒有任何的談判條件。
至於責任的劃分,以交警意見為準。
自己掏錢墊或者找對方保險公司
半個字不提責任劃分,可想而知。
如果是機動車主責或全責,找個律師諮詢下,去找他們談判。
如果機動車半責以下,保留好醫院的單據,到時候找對方保險公司。人家不墊付沒啥問題。
如果機動車無責……要不行政複議一下?
發生事故誰都不想
但是談到賠付
先說責任劃分
個人不墊付醫藥費天經地義,既合法也合理。
你應該聯絡交警部門協調對方保險公司來賠償才是正常的解決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