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斯·韋伯

,德國著名社會學家,被後世稱為“組織理論之父”。

涂爾幹

遵循著孔德的方式,以社會學的

實證主義

進行研究。而韋伯則是反實證主義(又稱為人文主義社會學)的路線,強調社會科學與

自然科學

在本質上的差異,因為他們認為人類的社會行為過於複雜,不可能用傳統自然科學的方式加以研究。

主要

社會學

思想:

1。 韋伯提出了三種正式的權威的形式:

魅力型權威

(家族和宗教)、傳統權威(宗主、父權、封建制度)、以及法理型權威(現代的法律和國家、官僚)。

2。 韋伯社會學研究物件為社會行動。對社會行動進行解釋,呈現其目標合理性。四種社會行動型別:目的理性行動、價值理性行動、情感理性行動、傳統理性行動。韋伯認為,西方社會越來越受目標合理性的支援,而非西方會則受其它三種合理性的支援。

3。 謹慎的價值中立立場,把研究者有關社會的價值判斷與研究活動的價值中立立場區分開來,這也是知識社會學的立場。

4。 與馬克思一樣,韋伯也重視階級,一種不同於階層但易於描述社會衝突的社會結構。但不同的是,馬克思更多的是從生產方面區分階級(勞動者——被壓迫者,不勞而獲者——統治者),但韋伯認為,應當從消費以及生活方式層面來看待階級。分層的決定因素是財富、權力和聲望(三位一體分層理論);經濟分化產生階級,權力分化產生政黨,社會分化產生

利益集團

,他們三位一體,構成分層模式,其中任何一個因素都會轉化為其他兩個。社會階層地位高低與社會的文化價值標準緊密相關。

5。

科層制

研究。他認為科層制主要包含以下幾方面特徵:

(1)層級結構:其組織體系的結構呈金字塔形,分為高層管理、中層管理和基層管理。這樣,每個官員能對其部下的行動和決定負責。

(2)勞動分工:對個體來說,要學會勝任一個組織中各種各樣的工作是非常困難的,所以只有當工作上有專門分工,而且按個體受過的訓練及技能、經驗來指派他們各自的任務時,才會有高效的結果。

(3)以

規章制度

來控制:官方的決定和行動以成文的規章制度為依據,以此保證一致性、可預料性和穩定性。

(4)淡化人情關係:如果在一個組織中去除純粹個人的、情緒的和非理性的因素,便可建立對人員和各種活動比較有效的控制。組織的成員要在他們主管部門的指導和控制下,服從系統化的嚴格紀律。

(5)職業定向:僱員的錄用以專長為基礎,升遷以年資和功績為依據,工資與科層組織中的各級職位掛鉤。

——整理材料來自於網上資料

王思斌

《社會學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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