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存在“不知者無罪”嗎
匿名使用者 發表于 娛樂2021-11-28
這屬於刑法理論上的法律認識錯誤,在現代社會,人人都有學習法律的義務,不能因為不知道某種行為是犯罪而免責,“不知者不罪”是不能成立的,除非是在處於非常特殊的情形作出該行為,在這種情形下,不存在“期待可能性”,即不能期待行為人知道該行為是觸犯刑法的。
這條法諺強調的是行為人的主觀犯意即在很多情況下需要行為人主觀上的過錯最為認定違法犯罪行為的構成要件。
具體地說比如刑法上要求行為人具備主體資格,侵害客體,主觀過錯和客觀行為這四個要件,其中主觀方面就是不知者不為罪的反應,很多情況下,主觀過錯的程度對定罪量刑有著重要的意義,如故意傷害罪和故意殺人罪之間認定的界限,主觀上佔據了舉足輕重的地位。在民事領域,一般侵權的構成要件是損害行為,致害結果,主觀過錯和因果關係。其中主觀過錯也是構成認定行為違法的要件。
但這一法諺在當今並不絕對。
沒有不知者無罪這個寬容,如果每個人殺了人都說自己不知道,那還了得。
您好法律上不存在這種“不知者無罪”。
古代法律是有的
是 三宥 之一
現代沒有這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