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裡有規定要讓直行車輛的嗎?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了轉彎車輛在行駛時要讓行直行車輛,這是根據道路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關於行車規則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機動車透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2、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3、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4、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機動車訊號燈和非機動車訊號燈表示:
1、綠燈亮時,准許車輛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得妨礙被放行的直行車輛、行人通行;
2、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以繼續通行;
3、紅燈亮時,禁止車輛通行。
在未設定非機動車訊號燈和人行橫道訊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訊號燈的表示通行。紅燈亮時,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參考資料來源:蘇州大學——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裡沒有規定要讓直行車輛,《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裡有規定要讓直行車輛。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
機動車透過有交通訊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通行:
1、在劃有導向車道的路口,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2、準備進入環形路口的讓已在路口內的機動車先行;
3、向左轉彎時,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轉彎時開啟轉向燈,夜間行駛開啟近光燈;
4、遇放行訊號時,依次透過;
5、遇停止訊號時,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
6、向右轉彎遇有同車道前車正在等候放行訊號時,依次停車等候;
7、在沒有方向指示訊號燈的交叉路口,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行人先行。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機動車讓左轉彎車輛先行。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條機動車透過交叉路口,應當按照交通訊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揮透過;透過沒有交通訊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應當減速慢行,並讓行人和優先通行的車輛先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條機動車遇有前方車輛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不得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面車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車輛。
在車道減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沒有交通訊號燈、交通標誌、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車排隊等候或者緩慢行駛時,機動車應當依次交替通行。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有 轉彎讓直行
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沒有規定“讓直行車輛先行”的規定, 但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二條 機動車透過沒有交通訊號燈控制也沒有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除應當遵守第五十一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外,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二)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三)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四)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注:沒有規定腳踏車左轉彎讓直行機動車輛規定,一般會參照執行)